浙江大学衢州研究院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衢州分院实验实训基地和衢州研究院中试实验室室内二次装修及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2-05-19 人气: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被评价单位名称 | 浙江大学衢州研究院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衢州分院实验实训基地和衢州研究院 | ||
项目名称 | 中试实验室室内二次装修及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 ||
项 目 简 介(含现场图像) | |||
浙江大学衢州研究院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衢州分院实验实训基地和衢州研究院中试实验室室内二次装修及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于2020年1月取得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同年5月委托浙江和邦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项目安全预评价。项目委托浙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设计,同时编制了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项目于2021年12月份完成土建、设备安装。项目建设期间未发生安全、环保等事故。 1)本项目属于具有事业法人性质的校地合作科研机构实施的中试基地建设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不涉及相应的安全行政许可。 2)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等标准、规范进行辨识,本项目涉及甲苯、乙酸乙酯、天然气等12种危险化学品(详见表3-1)。其中甲苯属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过氧化二异丙苯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3)经过辨识,本项目存在着火灾、爆炸、中毒、机械伤害、灼烫、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高温、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火灾、爆炸为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 4)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本项目生产单元及储存单元现状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进行辨识,本项目涉及甲苯、氢气、天然气、乙酸乙酯、苯乙烯、过氧化苯甲酰共6种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管三〔2013〕3号进行辨识,本项目涉及聚合反应、加氢反应(二车间加氢釜涉及)属于有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4)采用定性分析法、安全检查表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类比工程法、分析法分别对安全条件、安全生产条件、固有危险程度、风险程度进行了评价。 本验收评价认为,在完成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后,浙江大学衢州研究院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衢州分院实验实训基地和衢州研究院中试实验室室内二次装修及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中试基地应通过富有经验且培训合格的管理技术人员、操作人员进行管理和作业,保证现有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现有安全设施正常、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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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组 长 | 蔡旭东 | ||
报告编制人 | 蔡旭东 | ||
报告审核人 | 刘珊 | ||
技术负责人 | 张群杰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秦吉 | ||
项目组成员及工作任务 | 姓 名 | 执 业 资 格 | 工作任务 |
蔡旭东 | 一级评价师 | 收集资料、编制报告 | |
郑民钢 | 一级评价师 | 工艺 | |
刘文晔 | 二级评价师 | 机械 | |
周东 | 一级评价师 | 电气 | |
孙颖 | 二级评价师 | 自动化 | |
现场调研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2022.2.14 | 蔡旭东、郑民钢 | 现场踏勘、收集资料 | |
2022.4.11 | 蔡旭东、郑民钢 | 现场复核、收集资料 | |
开展评价工作 时间 | 2022 年1月 28日至 2022 年 5月19日 | ||
安全评价机构 名称 | 杭州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