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康鹏化学有限公司液晶单晶智能化精制线技改项目设立安全评价
发布时间:2022-09-16 人气: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被评价单位名称 | 衢州康鹏化学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液晶单晶智能化精制线技改项目设立安全评价 | ||
项 目 简 介(含现场图像) | |||
1)物质的危险性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丙酮;甲苯;乙醇[无水];正庚烷;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一氯二氟甲烷。 其中丙酮、甲苯均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乙醇[无水]为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仅限运输)。 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第一、二、三类监控化学品、高毒物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2)危险、有害因素 本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火灾、爆炸、腐蚀及化学灼烫、高温烫伤、低温冻伤、中毒窒息、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低)温伤害、噪声等。 3)“两重点一重大” 本项目所涉及的甲苯属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本项目涉及技改的车间及依托的储存设施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规划。 5)本项目拟建在康鹏公司现有厂区内,厂区及所在园区可为本项目提供必要的生产条件,选址安全性符合要求。 6)本项目内外部因素影响可控。 7)本项目内设施间防火间距符合要求,总平面布置方案符合安全要求。 8)本项目生产工艺非国内首次工艺,为上级公司自主研发,工艺方案成熟稳定,工艺过程安全风险较低。 9)本项目设备选型不涉及落后淘汰设备,设备方案合理。 10)厂内物料储存能力可满足本项目生产需求。 11)厂内现有公用工程余量可以满足本项目新增需求。 12)本项目装置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符合安全要求。 评价结论:本次安全评价认为:本项目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2012]45号公布,国家安监总局令[2015]79号修正)所规定的安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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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组 长 | 沈博臣 | ||
报告编制人 | 沈博臣 | ||
报告审核人 | 袁光琪 | ||
技术负责人 | 应海源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秦吉 | ||
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执 业 资 格 | 工作任务 |
夏 璐 | 三级 | 收集资料、编制报告 | |
刘文晔 | 二级 | 收集资料、编制报告 | |
周 东 | 一级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孙 颖 | 二级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现场调研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2022/08/18 | 沈博臣,夏璐 |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 | |
开展评价工作 时间 | 2022年6月20日至 2022年9月16日 | ||
安全评价机构 名称 | 杭州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
注:①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后交办公室上网公布。
②到现场时间前3天内必须将从业告知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