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皋亭山液化气储配站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发布时间:2022-01-25 人气: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被评价单位名称 | 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皋亭山液化气储配站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 ||
项 目 简 介(含现场图像) | |||
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皋亭山液化气储配站属于城镇燃气,公司应取得燃气经营许可及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本项目共涉及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共2种危险化学品。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皋亭山液化气储配站项目于2018年11月取得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准予行政许可(项目核准)决定书,2019年9月委托杭州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项目安全预评价。项目委托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设计,同时编制了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目前项目于2021年6月份完成建设开始试生产,在试生产过程中生产装置、罐区及配套设施均能正常运行,达到设计能力,未发生安全、环保等事故。 经过辨识,本项目存在着火灾、爆炸、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灼烫、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高温、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火灾、爆炸为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本项目罐区已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实瓶库已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根据辨识,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本验收评价认为,在完成本评价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后,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皋亭山液化气储配站项目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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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组 长 | 蔡旭东 | ||
报告编制人 | 蔡旭东 | ||
报告审核人 | 刘珊 | ||
技术负责人 | 张群杰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秦吉 | ||
项目组成员及工作任务 | 姓 名 | 执 业 资 格 | 工作任务 |
蔡旭东 | 一级评价师 | 收集资料、编制报告 | |
钱泓超 | 二评价师 | 收集资料、编制报告 | |
现场调研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2021.8.9 | 蔡旭东、钱泓超 | 现场踏勘、收集资料 | |
2021.12.3 | 蔡旭东 | 现场踏勘、收集资料 | |
2021.12.22 | 蔡旭东、专家 | 现场报告评审 | |
开展评价工作 时间 | 2021 年8月 9日至 2022 年 1月25日 | ||
安全评价机构 名称 | 杭州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