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氨分解制氮氢及变压吸附制氮装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28 人气: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被评价单位名称 |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氨分解制氮氢及变压吸附制氮装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 ||
项 目 简 介(含现场图像) | |||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完成氨分解制氮氢及变压吸附制氮装置安全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委托山东富海石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项目整体于2022年10月初步建设完成,同月开始进行试生产。试生产至今,生产装置均能正常运行,达到设计能力,未发生安全、环保等事故。 1)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本项目氨分解制氮氢及变压吸附制氮装置属于为主项目《年产3.5万公里免辐照低烟无卤阻燃交联电缆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配套建设。建设程序适用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 》安监总厅管四函〔2014〕43号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2)本项目氨分解制氮氢及变压吸附制氮装置生产规模为氨分解制氮氢混合气40m3/h、变压吸附制氮385Nm3/h。生产过程中共涉及氨、氮【压缩的】、氮氢混合气(75%氢,25%氮)3种危险化学品。本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及使用许可。 3)根据辨识,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氨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4)经过辨识,本建设项存在着火灾、爆炸(包括容器爆炸)、灼烫、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高处坠落、车辆伤害、高温、噪声、毒害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火灾、爆炸、中毒是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 5)根据辨识,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辨识,氨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氮氢混合气不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建议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参照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氢气进行管理。根据辨识,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6)采用定性分析法、安全检查表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类比工程法、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分别对安全条件、安全生产条件、固有危险程度、风险程度进行了评价。评价结果表明: (1)本建设项目与周边的间距符合安全要求,项目的安全条件符合相关要求。 (2)本建设项目依据《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氨分解制氮氢及变压吸附制氮装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进行了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 (3)通过对项目合法性、总平面布置及建筑方面、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技术、工艺、装置和设备设施、储存场所、职业卫生、事故及应急管理等单元的评价,本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4)经过试生产调试,本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运行正常,生产能力达到设计要求,产品质量合格,整个生产装置运行稳定。 (5)本项目设置的PLC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属于成套设备自带,经有资质单位施工、调试,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运行正常、稳定,符合相关要求。 (6)通过评价,本评价过程中提出的的整改意见详见表7-1。 7)本验收评价认为,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氨分解制氮氢及变压吸附制氮装置在完成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后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公司应通过富有经验且培训合格的管理技术人员、操作人员进行管理和作业,保证现有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现有安全设施正常、有效运行。 | |||
项 目 组 长 | 蔡旭东 | ||
报告编制人 | 蔡旭东 | ||
报告审核人 | 刘珊 | ||
技术负责人 | 张群杰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秦吉 | ||
项目组成员及工作任务 | 姓 名 | 执 业 资 格 | 工作任务 |
蔡旭东 | 一级评价师 | 收集资料、编制报告 | |
斯黎明 | 二级评价师 | 收集资料、编制报告 | |
刘文晔 | 二级评价师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周东 | 一级评价师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孙颖 | 二级评价师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现场调研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2022.10.18 | 蔡旭东、斯黎明 | 现场踏勘、收集资料 | |
2023.3.10 | 蔡旭东、斯黎明 | 现场复核、收集资料 | |
开展评价工作 时间 | 2022 年10月 18日至 2023 年3月20日 | ||
安全评价机构 名称 | 杭州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