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长兴太湖服务区西侧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
发布时间:2024-05-30 人气: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被评价单位名称 | 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长兴太湖服务区西侧加油站 | ||
项目名称 | 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 | ||
项 目 简 介(含现场图像) | |||
长兴太湖服务区由浙江杭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于2002年,租赁给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其中西侧加油站站租赁给浙江杭宁石油发展有限公司,成立浙江杭宁石油发展有限公司长兴太湖服务区西侧加油站进行经营,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湖应经字[2023]330522018)和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油零售证书第31310088号)。 2024年5月,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向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租赁该加油站,于2024年05月22日成立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长兴太湖服务区西侧加油站进行经营,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夹浦镇太湖服务区西侧2号(自主申报),负责人范明。 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长兴太湖服务区西侧加油站现状站内罩棚下设置4台潜泵式三油品六枪加油机,共计加油机4机24枪;独立罐区内设置2只30m3埋地卧式SF双层汽油储罐(95#、92#)、1只30m3埋地卧式SF双层柴油储罐(0#)和2只50m3埋地卧式SF双层柴油储罐(0#),折算容积125m3,为二级加油站;埋地加油管道采用双层复合管线;设置1台尿素加注机。 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长兴太湖服务区西侧加油站于2024年5月由山东富海石化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复核,重新出具总平面布置图。 由于加油站经营主体发生变化,需重新申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评价结论 本评价认为,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长兴太湖服务区西侧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汽油、柴油)的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5号发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5]第79号修改)的要求。 | |||
项目组长 | 陈浩 | ||
报告编制人 | 陈浩 | ||
报告审核人 | 金国艳 | ||
技术负责人 | 张群杰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秦吉 | ||
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执业资格 | 工作任务 |
陈 浩 | 二级评价师 | 现场勘察、收集资料、编制报告 | |
周 东 | 一级评价师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肖 敏 | 一级评价师 | 现场勘察、收集资料、编制报告 | |
斯黎明 | 二级评价师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刘文晔 | 二级评价师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现场调研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2024.05.20 | 陈浩、肖敏 | 现场勘察、收集资料 | |
开展评价工作 时间 | 2024年05月20日至2024年05月30日 | ||
安全评价机构 名称 | 杭州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
注:①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后交办公室上网公布。
②到现场时间前3天内必须将从业告知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