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振光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4-05-23 人气: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被评价单位名称 | 浙江振光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浙江振光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 ||
项 目 简 介(含现场图像) | |||
浙江振光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及经营地址位于萧山区益农镇赵家湾村,面积:363.8m2(实际储存面积230.7m2)。储存批发带储存经营:氢氧化钠、硫化钠[含结晶水≥30%]等2种危险化学品;批发不带储存经营:氯甲烷、环氧乙烷、丙酮、甲醇、2-丙醇、二甲氧基甲烷、1-甲基萘、2-甲基萘、苯、乙醇溶液[按体积含乙醇大于24%]、乙醇[无水]、正丁酸甲酯、乙酸乙酯、乙酸甲酯、正丁酸乙酯、1,2-二甲苯、多聚甲醛、萘、亚氯酸钠、过硼酸钠(高硼酸钠)、亚硝酸钠、苯胺、1,3-苯二胺、4-硝基苯胺、亚磷酸、溴、硫化钾、氢氧化钾、氨溶液[含氨>10%]、氯化锌、硫酸、盐酸、乙酸溶液[10%<含量≤80%]、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甲醛溶液、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过氧化氢溶液含量≥27.5%、连二亚硫酸钠、乙酸[含量>80%]、过氧化氢[20%≤含量<27.5%]等危险化学品。 公司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不含剧毒品、监控化学品。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过氧化氢溶液含量≥27.5%;涉及易制毒危险化学品:丙酮、,硫酸、盐酸、溴;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有:苯、环氧乙烷、氯甲烷、苯胺、甲醇、乙酸乙酯。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均为不带储存经营。浙江振光科技有限公司储存单元(仓库)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本评价认为,浙江振光科技有限公司在评价范围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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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组 长 | 周东 | ||
报告编制人 | 周东 | ||
报告审核人 | 郭春丽 | ||
技术负责人 | 应海源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严威迪 | ||
项目组成员及工作任务 | 姓 名 | 执 业 资 格 | 工作任务 |
周东 | 一级评价师 | 现场踏勘、收集资料、编制报告 | |
夏璐 | 三级评价师 | 现场踏勘、收集资料、编制报告 | |
刘文晔 | 二级评价师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沈博臣 | 二级评价师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孙颖 | 二级评价师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现场调研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2024.3 | 周东、夏璐 | 现场踏勘、收集资料 | |
开展评价工作 时间 | 2024年3月至 2024年5月 | ||
安全评价机构 名称 | 杭州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