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斯特(嘉兴)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5亿平米光伏胶膜和年产1.1亿平米光伏背板新建项目安全验收价
发布时间:2024-06-19 人气: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被评价单位名称 | 福斯特(嘉兴)新材料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福斯特(嘉兴)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5亿平米光伏胶膜和年产1.1亿平米光伏背板新建项目安全验收价 | ||
项 目 简 介(含现场图像) | |||
福斯特(嘉兴)新材料有限公司总投资87735.6700万元新建厂房,建设36条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备(其中EVA胶膜生产线18条,POE胶膜生产线10条,光伏背板生产线8条),年产2.5亿平米光伏胶膜及1.1亿平米光伏背板。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取得了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备案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011-330451-04-01-162174。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年调整),该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交联剂(叔丁基过氧化碳酸-2-乙基己酯)、增粘剂(乙烯三乙氧基硅烷)、乙醇[无水]、氟树脂涂料(序号:2828)、聚氨酯胶粘剂(序号:2828)、乙酸乙酯、固化剂(序号:2828)、催化剂(序号:2828)、天然气[富含甲烷的]、乙醇溶液[含量大于80%](序号:2828)、丙二醇甲醚醋酸酯(序号:2828)。涉及的乙醇[无水]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乙酸乙酯、天然气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不涉及第一、二、三类监控化学品,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高毒物品; 该项目生产过程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其他爆炸、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坍塌、灼烫、中毒和窒息、容器爆炸、起重伤害、其他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辨识结果可知,该项目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福斯特(嘉兴)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5亿平米光伏胶膜和年产1.1亿平米光伏背板新建项目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 |||
项 目 组 长 | 袁光琪 | ||
报告编制人 | 何伟 | ||
报告审核人 | 郑民钢 | ||
技术负责人 | 赵磊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秦吉 | ||
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执 业 资 格 | 工作任务 |
袁光琪 | 二级评价师 | 现场踏勘、收集资料、编制报告 | |
冯海涛 | 三级评价师 | 收集资料、编制报告 | |
龚小霞 | 三级评价师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宋楚禹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何伟 | 三级评价师 | 现场踏勘、收集资料、编制报告 | |
秦吉 | 三级评价师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现场调研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2024.3.15 | 袁光琪、何伟 | 现场踏勘、收集资料 | |
开展评价工作 时间 | 2023年11月10日至2024年6月20日 | ||
安全评价机构 名称 | 杭州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