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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斯特(嘉兴)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5亿平米光伏胶膜和年产1.1亿平米光伏背板新建项目安全验收价

发布时间:2024-06-19 人气: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被评价单位名称

福斯特(嘉兴)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福斯特(嘉兴)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5亿平米光伏胶膜和年产1.1亿平米光伏背板新建项目安全验收价

                     项 介(含现场图像)

福斯特(嘉兴)新材料有限公司总投资87735.6700万元新建厂房,建设36条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备(其中EVA胶膜生产线18条,POE胶膜生产线10条,光伏背板生产线8条),年产2.5亿平米光伏胶膜及1.1亿平米光伏背板。公司于2021225日取得了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备案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011-330451-04-01-162174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年调整),该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交联剂(叔丁基过氧化碳酸-2-乙基己酯)、增粘剂(乙烯三乙氧基硅烷)、乙醇[无水]、氟树脂涂料(序号:2828)、聚氨酯胶粘剂(序号:2828)、乙酸乙酯、固化剂(序号:2828)、催化剂(序号:2828)、天然气[富含甲烷的]、乙醇溶液[含量大于80%](序号:2828)、丙二醇甲醚醋酸酯(序号:2828)。涉及的乙醇[无水]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乙酸乙酯、天然气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不涉及第一、二、三类监控化学品,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高毒物品;

该项目生产过程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其他爆炸、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坍塌、灼烫、中毒和窒息、容器爆炸、起重伤害、其他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辨识结果可知,该项目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福斯特(嘉兴)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5亿平米光伏胶膜和年产1.1亿平米光伏背板新建项目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图片1.jpgQQ图片20240619103856.jpg                        

 

袁光琪

报告编制人

何伟

报告审核人

郑民钢

技术负责人

赵磊

过程控制负责人

秦吉

项目组成员

 

   

工作任务

袁光琪

二级评价师

现场踏勘、收集资料、编制报告

冯海涛

级评价师

收集资料、编制报告

龚小霞

三级评价师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宋楚禹

注册安全工程师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何伟

三级评价师

现场踏勘、收集资料、编制报告

秦吉

三级评价师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现场调研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24.3.15

袁光琪、何伟

现场踏勘、收集资料

开展评价工作

时间

20231110日至20246月20

安全评价机构

名称

杭州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