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拓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
发布时间:2024-01-31 人气: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被评价单位名称 | 浙江拓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安全现状评价 | ||
项 目 简 介(含现场图像) | |||
浙江拓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德清县钟管镇南湖南路88号,注册资金4000万元,法人代表为姚风鸣。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原料药(聚卡波非钙)和医药中间体生产。 公司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持有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ZJ)WH安许证字[2021]-E-1867,有效期至2024年3月4日,许可范围为:年产乙酸甲酯66吨;年回收甲醇1018吨、异丙醇300吨、二氯甲烷(90%)196吨、甲醇(90%)283吨、乙醇溶液(90%)158吨、乙酸甲酯(90%)160吨。 通过对浙江拓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辨识结果 (1)经过辨识,企业在聚卡波非钙和熊果苷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原辅材料中,共有14种物质属于危险化学品,见表3-1。硫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氨为高毒物品;甲醇、丙烯酸和氨为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2,2'-偶氮二异丁腈为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2)公司涉及副产品乙酸甲酯,以及甲醇、乙醇溶液、二氯甲烷、乙酸甲酯等溶剂的回收,副产品和溶剂均在《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被列名,所以该企业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3)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经过辨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高温烫伤、低温冻伤和化学灼伤)、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高处坠落、车辆伤害及毒害、噪声等,其中主要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窒息。危险化学品泄漏和反应失控是导致上述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4)“两重点一重大”辨识结果 ①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甲醇、丙烯酸和氨为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2,2'-偶氮二异丁腈为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②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③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公司涉及的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评价结果 (1)根据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检查,不涉及属限制类、淘汰类的工艺及设备设施,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 (2)浙江拓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钟管镇工业区,根据《德清县钟管镇城镇总体规划(2004-2020)》,该镇以生物化工、医药为特色的生态型现代化江南水乡小城镇,符合当地规划。 (3)经检查,公司与周围设施的防火间距符合规范要求;厂址不存在否决性的自然条件;交通运输便利;水、电、汽等公用工程有保障;可以依托钟管镇消防、医疗救援力量。 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中所述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流程,公司未涉及爆炸品,也未涉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有毒气体和液化气体,故公司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应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距离要求。经检查,公司评价范围甲类场所30m范围内无低密度人员场所、幼儿园等高敏感场所及宾馆、商场、饭店、居民区等特殊高密度场所。其周边各建筑物距相邻企业、居民建筑的防火间距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的规定要求。 公司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满足规定要求。 (4)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已取得安全合格证,在有效期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其它作业人员已通过厂内的安全教育培训,均已通过了考试。 设备装置和附件设施方面,安全附件和安全设施的配置合理。 工艺操作方面,生产过程采取的是比较成熟的工艺,在职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的基础上,生产操作的安全程度可以得到基本保证。 生产环境和安全条件方面,作业环境条件符合防火、防爆、防中毒的安全要求,企业还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以满足安全生产的必要条件。 (5)通过对2m3液氨储罐泄漏时形成的毒害区进行事故后果模拟计算,一只2m3液氨储罐发生泄漏,则由于氨气泄漏产生的毒害区下风向中毒危害距离18m、横风向中毒危害距离5m,公司厂区部分区域都将成为毒害区,同时对周边的企业也有一定的影响。 (6)采用事故案例分析法,有针对性地进行了事故原因分析,并提出了应采取的防范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 (7)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见7.1。 3)安全评价结论 本次安全评价认为,浙江拓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求。 | |||
项 目 组 长 | 徐佳艺 | ||
报告编制人 | 徐佳艺 | ||
报告审核人 | 郑民钢 | ||
技术负责人 | 应海源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秦吉 | ||
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执 业 资 格 | 工作任务 |
徐佳艺 | 二级评价师 | 现场调研、收集资料、编制报告 | |
斯黎明 | 二级评价师 | 现场调研、收集资料、编制报告 | |
刘文晔 | 二级评价师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周 东 | 一级评价师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孙 颖 | 二级评价师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现场调研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2024.1.5 | 徐佳艺、斯黎明 | 现场调研 | |
开展评价工作 时间 | 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2月10日 | ||
安全评价机构 名称 | 杭州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
注:①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后交办公室上网公布。
②到现场时间前3天内必须将从业告知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