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安物流有限公司物流仓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4-04-03 人气: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化工 |
项目编号 |
026-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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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浙江新安物流有限公司物流仓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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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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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安物流有限公司厂内甲类仓库和丙类仓库,是为集团内的新安化工有机硅厂、化工二厂提供配套储存周转服务,不对外提供仓储及经营活动。 甲类仓库储存六甲基环三硅氧烷、二甲基二氯硅烷水解物、二甲基硅氧烷混合环体及甲醇;丙类仓库存放室温胶和生胶。 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3〕第1号公告)等标准、规范进行辨识,甲醇属于危险化学品;六甲基环三硅氧烷、二甲基二氯硅烷水解物和二甲基硅氧烷混合环体未在《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中列名,但是根据《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GB13690-2009)辨识,六甲基环三硅氧烷属于易燃固体,二甲基二氯硅烷水解物和二甲基硅氧烷混合环体属于易燃液体,应按照危险化学品管理。室温胶、生胶属于非危险化学品。 上述化学品甲醇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及易制爆化学品。 企业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等多种危险、有害因素,其中最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辨识:浙江新安物流有限公司厂区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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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刘珊 |
报告编制人 |
刘珊 |
报告审核人 |
徐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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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楼荣华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张群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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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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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珊 |
高工 |
1100000000201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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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黎明 |
高工 |
1200000000200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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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专 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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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要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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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 |
刘珊 斯黎明 |
现场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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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时间 |
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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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公开的内 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