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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唐杨科技限公司扩建气体仓库项目安全评价意见书 发布日期:2013/4/9 8:40:40

项目所属行业
安全评价意见书
项目编号
374-1-2012
项目名称
杭州唐杨科技限公司扩建气体仓库项目安全评价意见书
         
杭州唐杨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厂区总面积6667 m2, 法定代表人为鲍丹军,注册资金500万元。该公司专业生产瓶装溶解乙炔气,根据市场需求,拟新增经营工业气体。
次安全评价意见书编制是针对杭州唐杨科技有限公司气体仓库的扩建项目,根据《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安监管危化〔2012〕66号规定,简化程序的适用范围为:“一些规模较小、危险程度较低和工艺路线简单的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项目”,《关于转发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杭安监管审批〔2012〕106号规定进一步明确适用范围,该项目属于上述文件规定简化程序适用范围:“新建加油站、经营单位新建容量小于1000m3以下的储存设施或库房面积小于550m2的小型仓库(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中的有毒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爆炸品,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除外)”,该项目符合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简化程序”范围。
项目组长
刘霞
报告编制人:孙娜
报告审核人:刘霞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世平
项目组成员
   
   
孙娜
工程师
1100000000201210
晏金平
工程师
1100000000302368
 
 
 
技术专家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2.12.10
孙娜、晏金平
现场勘查
 
 
 
 
 
 
报告提交
时间
111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