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安全评价 > 2013年第二季度

浙江海虹控股集团贸易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3/9/22 3:04:42

 

项目所属行业

化工

项目编号

020-2013

项目名称

浙江海虹控股集团贸易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浙江海虹控股集团贸易有限公司原注册地址为杭州余杭区良渚街道荀山村,现拟变更为杭州余杭区良渚街道七贤桥村。公司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不带储存经营偶氮二甲酰胺,有效期限至2013311)。现拟增加不带储存经营甲醇、甲酸、氢氟酸、水合肼【含肼≤64%】、氢氧化钾、氢氧化锂、苯磺酰肼、聚苯乙烯珠体【可发性的】、发泡剂H、氢氧化钠共10种危险化学品。

经过辨识,本项目共涉及危险化学品11种,分别属易燃易燃液体、易燃固体与腐蚀品

对经营过程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显示:其涉及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具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等危险、有害因素。本次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品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进行辨识,本项目中氢氟酸、甲醇属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进行辨识,本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公司采取不带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在经营场所不存放任何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委托有资质的储运单位承担。

本评价认为,浙江海虹控股集团贸易有限公司在严格遵守现有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组织和安全操作规程,在评价范围内该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经营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项目组长

蔡旭东

报告编制人: 蔡旭东

报告审核人:楼荣华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世平

项目组成员

   

   

蔡旭东

工程师

0800000000303156

技术专家

   

   

/

/

/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3.1.15

蔡旭东、徐林梅

现场勘查

报告提交

时间

2013.2.20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