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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新增乙醇埋地罐区安全预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3/12/27 4:06:10

 

项目所属行业

制药

项目编号

杭安科[]字第065-2013

项目名称

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新增乙醇埋地罐区安全预评价报告

         

公司厂址位于杭州市西溪路551号,总占地面积约113344m2,建筑面积91702m2。正大门北临西溪路;东面与杭州朝日啤酒厂为邻;南端伸至状元峰与马家山之间的可通往桃源岭的山坳中;西靠西溪路至灵溪隧道的道路(暂未命名),公司后大门由此进出,为主要物流通道。

公司厂区西侧山上近年新建渡假村别墅,导致该建筑群与公司危险品仓库防火间距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要求,存在安全隐患。公司决定将原危险品仓库内储存的桶装酒精改为埋地储罐储存,减少危险化学品仓库内危险化学品储存量,故在二分公司成品仓库东侧设置占地面积93.5m2的埋地乙醇罐区。罐区设置412m3的埋地卧式乙醇储罐。

项目建设完成后,其乙醇总储存能力为37.92吨 ,能满足提取车间710天的用量。

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高毒物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本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项目建成后,该企业厂区也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本次安全评价认为,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拟建场所安全条件符合要求,生产技术、设备方案成熟、可靠,如建设、设计、施工各方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充分落实本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本项目在拟选场地按拟定方案进行工程建设是可行的,项目建成后是可以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

项目组长

 

报告编制人: 孙娜

报告审核人:赵晓明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群杰

项目组成员

   

   

孙娜

工程师

1100000000201210

晏金平

工程师

1100000000302368

技术专家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3.5.11

孙娜、晏金平

现场勘查

2013.7.9

孙娜

现场勘查

2013.9.3

孙娜

现场勘查

报告提交

时间

2013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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