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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狮子气体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发布日期:2013/12/27 3:33:22

 

项目所属行业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项目编号

294-2013

项目名称

杭州狮子气体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杭州狮子气体有限公司位于杭州市转塘镇浮山东路,从事氧气、氮气,氩气、二氧化碳和混合气(氩气-二氧化碳)的充装,涉及零售经营危险化学品为氧[压缩的]、氮气[压缩的]、氩[压缩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氦[压缩的]、乙炔[溶于介质的]和丙烷等。该企业在危险化学品经营过程中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乙炔和丙烷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杭州狮子气体有限公司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号:浙杭安经(乙)字)于20131203到期,许可范围:批发、零售经营氧[压缩的]、氮气[压缩的]、氩[压缩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氦[压缩的]、乙炔[溶于介质的]和丙烷等7种危险化学品,其中氧[压缩的]、氮气[压缩的]、氩[压缩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氦[压缩的]无储存经营;乙炔[溶于介质的]和丙烷为带储存经营,乙炔和丙烷仓库的面积为231m2

通过辨识,杭州狮子气体有限公司工业气体经营过程存在着火灾、爆炸(气瓶爆炸)、中毒、窒息、车辆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火灾、爆炸(气瓶爆炸)为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本项目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进行辨识,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杭州狮子气体有限公司的安全评价前提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的要求。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杭州狮子气体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进行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总结如下:

1)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符合安全要求;

2)公司的安全管理组织符合安全要求;

3)公司主要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和安全管理员已取得安全任职资格证书,仓库保管员已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符合有关要求。

4)公司已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该项符合要求。

本次评价认为:杭州狮子气体有限公司在认真执行现有安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并认真落实本次安全评价提出的对策措施与建议的前提下,其在评价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项目组长

蔡旭东

报告编制人

蔡旭东

报告审核人

徐林梅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群杰

项目组成员

   

   

何慧铃

工程师

1100000000300134

蔡华伟

工程师

1100000000200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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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3.10.28

何慧铃、蔡华伟

现场勘查、收集资料

2013.11.08

何慧、郑民钢

现场勘查、收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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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时间

2013.11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