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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绿宝石化能源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甲醇燃油生产项目配套300吨级自备油品码头安全现状评价 发布日期:2013/12/27 3:12:24

项目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项目编号

210-2013

项目名称

浙江绿宝石化能源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甲醇燃油生产项目配套300吨级自备油品码头安全现状评价

         

浙江绿宝石化能源有限公司位于德清县新市镇梅林村,从事石油制品及其它化工产品的研发及相关技术的咨询服务,甲醇汽油的生产。公司于2008916日经德清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后正式成立,法定代表人李朝二,注册资本壹仟零拾捌万元。

通过对浙江绿宝石化能源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甲醇燃油生产项目配套300吨级自备油品码头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价工作后,根据安全评价结果和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得到如下结论:

1)辨识结果

1)经过辨识,浙江绿宝石化能源有限公司300吨级自备码头共涉及3种危险化学品,分别为甲醇、甲醇汽油和汽油。

在上述危险化学品中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甲醇、甲醇汽油和汽油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3)危险、有害因素

本项目码头作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着导致火灾、爆炸、淹溺、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等事故发生的危险、有害因素,其中主要的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同时还存在着中毒、噪声、高温等职业卫生有害因素。另外影响码头作业的自然灾害和不良气象条件有台风、风暴潮、雷击、突发阵风、暴雨、寒潮、雾等。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辨识,本项目所在的界区已三级构成重大危险源。

2)评价结果

1)浙江绿宝石化能源有限公司300吨级自备码头总平面布置及码头主体结构基本满足规范要求,码头可以满足300吨级船舶离泊作业要求。

2)浙江绿宝石化能源有限公司300吨级自备码头采用的汽油、甲醇、甲醇汽油等危险货物装卸储运工艺合理、可行,设备设施适用。

3)配电系统和消防系统等配套设备设施满足危险货物作业的需要。

4)码头作业区等安全防护设施设置较齐全,防护措施得当,提高了危险货物作业的安全性,基本满足相关规范要求,但对本评价报告提出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和完善。

5)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内容较为全面;企业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均经过相关部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消防演习等日常安全生产活动开展正常,应注意今后的工作中,及时总结经验,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同时作好记录工作,进一步提高日常安全管理的水平。

6)通过码头油轮池火灾事故模拟,码头油轮发生火灾事故,距油轮着火点2.38半径内,操作设备完全损坏,1分钟内100%的人死亡,10秒钟内1%的人死;距油轮着火点2.92半径内,在无火焰、长时间辐射下,木材燃烧能发生燃烧,1分钟内100%的人死亡,10秒钟内严重烧伤;在距油轮着火点4.12半径内,有火焰时,木材燃烧,塑料熔化,1分钟内1%的人死亡,10秒钟内1度烧伤。

本评价针对浙江绿宝石化能源有限公司300吨级自备码头危险货物作业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见表6-1),并在安全管理和装卸储存作业方面提出了相关对策措施,这些措施对于确保安全生产和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是非常必要的,经营单位应予以重视、落实。

3)安全评价结论

   通过现场安全检查及资料查验,本评价认为:浙江绿宝石化能源有限公司300吨级自备码头在落实有关整改建议措施、严格执行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的基础上,危险货物(汽油、甲醇和甲醇汽油)作业能够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的相关安全要求,存在的风险是可以得到控制的。

 

项目组长

何惠铃

报告编制人

何惠铃

报告审核人

周东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群杰

项目组成员

   

   

何惠铃

工程师

1100000000300134

周东

工程师

0800000000101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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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小俊

高级工程师

26

张永良

高级工程师

25

叶成华

高级工程师

11

参加安全评价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3.07.30

何惠铃、周东

现场勘查、收集资料

2013.08.05

何惠铃、郑民钢

现场勘查、收集资料

2013.08.12

何惠铃、周东、技术专家

报告现场评审

报告提交时间

2013.09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