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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景芳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3/12/27 5:09:46

 

项目所属行业

加油站

项目编号

084-2013

项目名称

杭州景芳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范围:杭州景芳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进行评价。

简介:杭州景芳加油站位于杭州市江干区秋涛北路86号,成立于199912月。该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油零售证书第31170036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浙安经监甲(2010AK037),许可范围:成品油:汽油。有效期至20131114。根据原有资料,该加油站设415m3油罐。经现场检查发现,现场设有430m3汽油储罐(总平面布置图标号分别为:V101V102V103V104;其中,V104现已停用);130m3柴油储罐(总平面布置图编号V105);120m3柴油储罐(总平面布置图编号V106)。根据该加油站的实际情况,“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凯旋街道办事处”和“杭州景芳股份合作社”出具了《情况说明函》,证明该加油站自成立至2013423,未进行任何改造扩建工程。

评价结论:

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2012的规定,该加油站属三级加油站。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加油站储存、经营过程所涉及的油品中,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为第3类易燃液体。柴油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加油站经营的汽油属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经过辨识可知, 加油站经营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油品所引发的火灾、爆炸是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进行辨识,本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本次安全评价认为,杭州景芳加油站在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切实落实本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整改意见的前提下,其经营本评价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条件是符合安全要求的。

项目组长

陈静

报告编制人: 陈静

报告审核人:周东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世平

项目组成员

   

   

何慧铃

工程师

1100000000300134

技术专家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3.7.14

陈静、周东

现场勘查

2013.8.14

陈静、周东

现场勘查

 

 

 

报告提交

时间

2013927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