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隆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发布日期:2013/12/27 5:27:43
项目所属行业 |
经营 |
项目编号 |
040-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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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浙江金隆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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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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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隆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位于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199号浙江农资大厦,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18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000000034635。公司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浙杭(滨)安经字[2013]06000030,许可经营范围:丙酮、乙酸[含量>80%]、甲醇、碳酸(二)甲酯、萘、乙醇[无水] 、乙醇溶液[-18℃≤闪点<23℃] 、氢氧化钠溶液、氢氧化钾、乙酸溶液[10%<含量≤80%]、甲醛溶液、苯、苯酚、乙酸正丁酯、乙酸异丁酯、乙酸仲丁酯、乙酸叔丁酯、正丁醇、2-甲基-1-丙醇、石脑油、甲苯、苯乙烯[抑制了的]、1,2-二甲苯、1,3-二甲苯、1,4-二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丁烯二酸酐[顺式]、邻苯二甲酸酐。经营方式:不带储存经营(批发无仓储经营),有效期至2016年01月29日。本次评价企业拟新增经营(二)甲醚、1-丙醇、2-丙醇、2-丁酮、乙酸乙酯、硫磺、苯胺、甲醛溶液、辛醇、邻苯二甲酸二辛酯等10种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进行辨识,(二)甲醚、丙酮、1-丙醇、2-丙醇、2-丁酮、乙酸乙酯、乙酸正丁酯、正丁醇、2-甲基-1-丙醇、硫磺、苯胺、邻苯二甲酸酐、甲醛溶液属于危险化学品;辛醇、邻苯二甲酸二辛酯虽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但均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如可燃性及刺激性等,因此,建议企业参照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辨识,企业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中苯胺、(二)甲醚、乙酸乙酯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1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辨识,本次评价范围内危险化学品中硫磺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5]第445号)等辨识,本次评价范围内2-丁酮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关于印发<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补充和修正表>的通知》进行辨识,本次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该公司在经营危险化学品过程中主要存在爆炸、中毒窒息、低温灼烫等危险、有害因素。 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等辨识,本次评价范围内无重大危险源。 综上所述,本评价认为:浙江金隆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符合不带储存经营(批发无仓储经营)评价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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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金国艳 |
报告编制人:金国艳 |
报告审核人:徐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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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楼荣华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张群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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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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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国艳 |
助理工程师 |
1100000000302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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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珊 |
工程师 |
1100000000201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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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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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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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15 |
金国艳 |
现场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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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珊 |
现场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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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 时间 |
2013.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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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