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康恩贝制药有限公司化验室使用剧毒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 发布日期:2013/12/27 5:29:53
项目所属行业 |
现状 |
项目编号 |
092-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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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杭州康恩贝制药有限公司化验室使用剧毒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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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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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康恩贝制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3月27日,是浙江注册地址位于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康路568号,法定代表人陈岳忠,注册资金贰亿叁仟万元。公司主要从事硬胶囊剂、片剂、颗粒剂、散剂、软胶囊剂、滴丸剂等医药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年生产能力为片剂5亿片,胶囊3亿粒,颗粒剂5000万袋。 公司在药品分析时,需用到剧毒化学品:三氧化(二)砷、氯化汞、乙酸汞、溴化汞、氧化汞、2-氯乙醇、1-氟-2,4-二硝基苯、1-氯-2,4-二硝基苯等8种。 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3年第1号公告)进行辨识,本评价范围内剧毒化学品:三氧化(二)砷、氯化汞、乙酸汞、溴化汞、氧化汞、2-氯乙醇、1-氟-2,4-二硝基苯、1-氯-2,4-二硝基苯属于第6.1类毒害品。 根据《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第2号公告(2003年)、《关于印发<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补充和修正表》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危化字[2003]196号)辨识,本次评价范围内三氧化(二)砷、氯化汞、乙酸汞、溴化汞、氧化汞、2-氯乙醇、1-氟-2,4-二硝基苯、1-氯-2,4-二硝基苯均为剧毒化学品。 根据《浙江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下发剧毒化学品分类全品名表的通知》(浙安监管危化[2008]62号)辨识,本次评价范围内三氧化二砷、氯化汞、为第一类剧毒化学品;氧化汞为第二类剧毒化学品;溴化汞、乙酸汞、2-氯乙醇、1-氟-2,4-二硝基苯、1-氯-2,4-二硝基苯为第三类剧毒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5]第445号)进行辨识,本次评价范围内无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化学工业部令[1996]第11号)和《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令第1号)进行辨识,本次评价范围内无监控化学品。 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高毒物品名录〉的通知》(卫法监发[2003]142号)进行辨识,氯化汞、三氧化(二)砷属于高毒物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辨识,企业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中无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1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辨识,本次评价范围内无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本项目存在人员中毒、火灾、爆炸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人员中毒是主要危险、有害因素。重点防范的是剧毒化学品的失窃、流失和误食。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辨识,本次评价范围内,杭州康恩贝制药有限公司化验室储存和使用剧毒化学品过程中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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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金国艳 |
报告编制人:金国艳 |
报告审核人:徐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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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楼荣华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张群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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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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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国艳 |
助理工程师 |
1100000000302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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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海源 |
工程师 |
1100000000200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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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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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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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5 |
金国艳 |
现场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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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海源 |
现场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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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 时间 |
2013.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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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