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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江三加油站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 发布日期:2013/12/27 5:36:37

 

项目所属行业

经营

项目编号

282-2013

项目名称

杭州江三加油站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

         

杭州江三加油站有限公司位于滨江区长河街道江三村。2011614日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油零售证书第31000024号),并于2010113日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浙安监经甲字(2010AA017),许可经营范围为:汽油。现企业申请换证,经营品种、经营方式、经营地址等均不变。

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进行辨识,加油站经营的汽油属危险化学品,为第3.1类低闪点易燃液体。

柴油未被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经营柴油暂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通知》浙安监管危化〔2008183号,经营柴油暂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加油站经营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油品所引发的火灾、爆炸是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进行辨识,该加油站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综上所述,本次安全评价认为,杭州江三加油站有限公司若能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切实落实本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整改意见的前提下,其经营条件是可以符合安全要求的。

项目组长

金国艳

报告编制人:金国艳

报告审核人:徐平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群杰

项目组成员

   

   

金国艳

助理工程师

1100000000302448

应海源

工程师

1100000000200037

 

 

 

技术专家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3.10.15

金国艳

现场勘查

 

刘珊

现场勘查

 

 

 

报告提交

时间

2013.10.24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