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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康莱特药业有限公司化验室使用剧毒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 发布日期:2013/12/27 5:37:28

 

项目所属行业

现状

项目编号

291-2013

项目名称

浙江康莱特药业有限公司化验室使用剧毒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

         

浙江康莱特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位于浙江省杭州市经济开发区11号大街与6号大街交界处,是浙江康莱特集团核心企业,主要从事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的生产与销售,主打产品为康莱特注射液。

公司在药品分析时,需用到剧毒化学品:氯化汞、氧化汞、溴化汞、碘化汞和三氧化二砷等5种(其中氧化汞、碘化汞暂停使用,有储存)。

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3年第1号公告)进行辨识,本评价范围内剧毒化学品:三氧化()砷、氯化汞、溴化汞、氧化汞、碘化汞属于第6.1类毒害品。

根据《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第2号公告(2003年)、《关于印发<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补充和修正表》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危化字[2003]196号)辨识,本次评价范围内三氧化()砷、氯化汞、溴化汞、氧化汞、碘化汞均为剧毒化学品。

根据《浙江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下发剧毒化学品分类全品名表的通知》(浙安监管危化[2008]62号)辨识,本次评价范围内三氧化二砷、氯化汞为第一类剧毒化学品;氧化汞为第二类剧毒化学品;溴化汞、碘化汞为第三类剧毒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5]445号)进行辨识,本次评价范围内无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化学工业部令[1996]11号)和《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令第1号)进行辨识,本次评价范围内无监控化学品。

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高毒物品名录〉的通知》(卫法监发[2003]142号)进行辨识,氯化汞、三氧化()砷属于高毒物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辨识,企业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中无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1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辨识,本次评价范围内无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本项目存在人员中毒、火灾、爆炸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人员中毒是主要危险、有害因素。重点防范的是剧毒化学品的失窃、流失和误食。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辨识,本次评价范围内,浙江康莱特药业有限公司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本次评价认为,浙江康莱特药业有限公司在确保现有安全设施正常运行,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并达到要求后,其化验室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三氧化()砷、氯化汞、溴化汞、氧化汞、碘化汞)的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项目组长

金国艳

报告编制人:金国艳

报告审核人:徐平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群杰

项目组成员

   

   

金国艳

助理工程师

1100000000302448

应海源

工程师

1100000000200037

 

 

 

技术专家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3.11.15

金国艳

现场勘查

 

刘珊

现场勘查

 

 

 

报告提交

时间

2013.11.23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