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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中石化交通油气站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柯桥客运中心油气站工程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3/12/27 6:05:40

 

项目所属行业

加气站

项目编号

133-2013

项目名称

绍兴县中石化交通油气站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柯桥客运中心油气站工程项目

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评价范围:

1)建设规模:液化天然气350m3/年,压缩天然气150m3/年,汽油6000/年,柴油4000/年。

2)建设内容:包括站房、罩棚(下设:双油品四枪电脑加油机6台、LNG加气机2台、双枪CNG加气机2台)、30m3钢质埋地油罐4台(其中汽油罐2只,柴油罐2只)、60m3LNG储气罐1只、LNG泵撬1套、调压计量撬1套、CNG压缩机1台、后置深度脱水装置1套、储气井3台(总容积9m3)及配套电气、消防、仪表等相关设施。

3)涉及化学品:天然气[含甲烷的;压缩的]、天然气[含甲烷的;液化的] 、汽油、柴油。

简介:

绍兴县中石化交通油气站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是绍兴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绍兴石油分公司合作成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华万潮。主要负责绍兴县县域内新建油气站项目的建设和经营,保障绍兴县公交、出租车等公共交通的燃油(气)供应。

绍兴县中石化交通油气站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拟在绍兴县柯桥城区兴华路以南、双渎路以西,K-28商业地块,实施柯桥客运中心油气站项目,即建设包含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汽油、柴油加油(加气)功能的汽车加油加气站1座。

评价结论:

1)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且列入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化学品。

柴油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但其具有易燃性,建议参照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

2)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包括火灾、爆炸、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高处坠落、车辆伤害及毒害、噪声等。其中主要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

3)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辨识,本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本项目不涉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规定的危险化工工艺。

如果项目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各方在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充分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设立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在已选厂址上、按选定的工艺方案进行工程建设是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

项目组长

应海源

报告编制人: 应海源

报告审核人:张群杰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世平

项目组成员

   

   

应海源

工程师

1100000000200037

刘珊

工程师

1100000000201988

技术专家

   

   

詹方瑜

高级工程师

48

薛荣富

高级工程师

48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3.2.4

应海源、刘珊

现场勘查

2013.3.1

应海源、刘珊

现场勘查

 

 

 

报告提交

时间

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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