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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达化学制品有限公司溶剂回收装置安全现状评价 发布日期:2013/12/31 0:32:34

 

项目所属行业

化工

项目编号

178-2013

项目名称

浙江宏达化学制品有限公司溶剂回收装置安全现状评价

         

浙江宏达化学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是一家专业生产经营纺织印染助剂和荧光增白剂系列产品的企业。公司创建于2002年,占地80余亩,员工240余人。主要产品为新型造纸荧光增白剂系列产品、印染助剂系列产品、荧光增白剂OB-1及柔软剂系列产品。

评价范围:该公司使用危险化学品及年产2363吨溶剂回收装置。

评价结论:

1)公司的溶剂回收装置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公司产品不属危险化学品,其他危险化学品使用未达到《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细则(试行)》浙安监管危化〔201373号规定的申领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范围。

2)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涉及乙炔、液氨等共37种危险化学品。)经过辨识,本项目中不涉及剧毒化学品;醋酸酐属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甲苯、硫酸、盐酸属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亚磷酸三乙酯、五氧化(二)磷及三乙醇胺均属第三类监控化学品,但三乙醇胺未在《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中被列名。

3)经辨识,本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包括火灾、爆炸、中毒、灼烫、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高处坠落、淹溺、车辆伤害、坍塌等。其中,主要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主要危险场所是车间一、车间三、溶剂回收车间、甲类仓库、埋地罐区等。

4)根据辨识,浙江宏达化学制品有限公司未构成重大危险源。未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涉及液氨、甲醇、甲苯、环氧氯丙烷、乙炔、硫化氢、苯胺、丙烯酸共8种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5)本项目涉及的溶剂回收车间、柔软剂工段已经安装了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已经安装的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进行评价,结果表明: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已经实现设计要求的紧急停车功能,联锁功能经过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套工程部测试,联锁动作正常。整套系统已经达到自动化安全控制要求。

采用道化学火灾、爆炸危险指数法、危险度评价法对生产工艺、装置进行模拟评价,结果表明本项目的危险等级为较轻级。根据浙安监危化【2008200号文精神,本项目装置未列入必须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范畴。

6)通过评价,认为本项目存在一定程度的事故隐患。针对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性,本报告提出了企业应采取的安全对策措施,对于主要事故隐患提出了整改意见(见表6-1)。

7)本次安全现状评价认为,在保证现有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现有安全设施正常有效,并认真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整改意见的前提下,浙江宏达化学制品有限公司(含年回收2363吨溶剂回收装置及其他危险化学品使用)符合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本评价认为,浙江海虹控股集团贸易有限公司在严格遵守现有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组织和安全操作规程,在评价范围内该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经营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项目组长

蔡旭东

报告编制人: 蔡旭东

报告审核人:徐林梅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群杰

项目组成员

   

   

蔡旭东

评价师

0800000000303256

技术专家

   

   

韩军

 

 

陈铁成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3.8.16

蔡旭东、徐林梅

现场调研

2013.8.28

蔡旭东、专家

现场评审

2013.6.8

蔡旭东、晏京平

现场调研

报告提交

时间

2013917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