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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新龙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发布日期:2013/12/31 1:51:09

 

项目所属行业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项目编号

144-2013

项目名称

杭州新龙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杭州新龙化工有限公司是由杭州潇湘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和杭州恒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1名技术骨干合资的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16月,注册资本为600万元。现有厂址位于杭州市萧山区义蓬镇春光村(即外六工段),目前主要生产稀硝酸、亚硝酸钠、硝酸钠、硼酸、氟硼酸钾等五种基础化工产品。公司目前厂区占地45余亩,拥有职工120名,其中生产管理人员 20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 人,技术人员 10 人,法人代表为蒋金木。

评价范围为30000t/a稀硝酸、5000t/a硝酸钠和5000t/a亚硝酸钠的生产装置和液氨储罐区、硝酸钠仓库、亚硝酸钠仓库。

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共有5种,分别为:氨[液化的]、硝酸(40%)、硝酸钠、亚硝酸钠和一氧化氮和四氧化二氮混合物等,其中硝酸钠、硝酸钾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液氨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一氧化氮和四氧化二氮混合物为高毒物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

通过对杭州新龙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估,可得出如下结果:

1)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辨识的结果是,杭州新龙化工有限公司所在的界区已构成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1]40号)计算的结果是三级重大危险源。

3)本项目所在的界区内生产、储存场所存在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中毒、火灾、爆炸。

4)从评估结果可得出:

1)本项目重大危险源与周边的间距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企业设置有安全管理机构并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企业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4)对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实行领导干部联系点管理机制,联系人定期到联系点进行安全活动、安全检查及对安全工作进行指导。

5)与重大危险源相关的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6)对重大危险源的主要物质液氨、硝酸钠、亚硝酸钠等采取的安全措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7)在重大危险源场所设置有电视监控装置;在液氨储罐处设置有紧急切断阀;在可能泄漏有毒气体的场所,设置了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

8)重大危险源相关设备(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表)及防雷防静电装置定期检测。

9)按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装置及储存设施上设置了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

10)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配置了应急救援器材并按规定进行演练。

5)从事故后果模拟分析可知:

假如一只液氨储罐发生爆裂,则由于氨气泄漏产生的毒害区致死半径78.59m,意味着本项目大半个厂区都将成为毒害致死区,同时对周边的企业也有一定的影响。

可见氨气泄漏毒害区域是很大的,防止液氨泄漏是本项目安全管理的一大重点。

企业必须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防止此类事故发生。

通过对重大危险源区域的现场检查和资料查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杭州新龙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评估,结论是杭州新龙化工有限公司对重大危险源区域采取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监控措施基本有效,其风险程度是可以接受的。

为保证生产安全,建议企业将本报告提出的对策措施落实到安全生产管理中去,确保安全生产。

项目组长

蔡华伟

报告编制人

蔡华伟

报告审核人

周东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群杰

项目组成员

   

   

蔡华伟

工程师

0800000000303156

蔡旭东

工程师

080000000030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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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3.05.10

蔡华伟、周东

现场勘查、收集资料

2013.05.25

蔡华伟、郑民钢

现场勘查、收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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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时间

2013.06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