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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策橡胶有限公司新安江分公司迁扩建项目配套1600Nm3/h空分制高纯氮气装置安全技术意见书 发布日期:2013/12/31 2:39:14

 

项目所属行业

C29橡胶制品业

项目编号

143-1-2013

项目名称

杭州中策橡胶有限公司新安江分公司迁扩建项目配套1600Nm3/h空分制高纯氮气装置安全技术意见书

         

位于建德市洋溪街道朝阳路1号的中策橡胶有限公司新安江分公司出于安全环保和自身发展的需要,按当地政府规划需要搬迁,新厂址位于建德市下涯镇春秋村,项目建设单位为中策橡胶(建德)有限公司。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540万条无内胎全钢载重子午胎、年产6万吨炭黑及炭黑尾气综合利用(热电)工程等,同时,在子午胎生产的硫化工序,拟采用先进的氮气硫化工艺,需要配套建设2套空分制高纯氮气装置(2×800Nm3/h),该2套制氮装置的产品方案为氮[压缩的] 1600Nm3/h、氮[液化的] 80L/h,根据有关规定,该2套空分制氮装置属小规模低风险工艺简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为:在子午胎车间()、子午胎车间)分别设置氮气站,各建设1套深度冷冻空气分离制氮气装置,单套装置制氮气能力为800Nm3/h。进入深冷空分装置的压缩空气由布置在空压站的螺杆式压缩机提供。2套深冷装置均有少量液氮产生,液氮储罐和气化器2套深冷装置共用,布置在子午胎车间()氮气站。另外,2个氮气站各布置1套氮气回收装置,对出硫化机的氮气和蒸汽的混合气体进行处理并回收氮气,循环使用。项目建设投资为819万元。

经过辨识,空分制氮装置涉及3种危险化学品:氮[压缩的]、氮[液化的]、空气[液化的];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未构成重大危险源;空分制氮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包括火灾、爆炸、窒息、灼烫(冻伤)、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高处坠落和噪声、粉尘等,其中,主要危险因素为火灾、爆炸、窒息、灼烫(冻伤)。

经过定性定量评价,认为空分制氮装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当地规划;周边安全距离符合有关规定及标准,与周围设施之间的相互影响可控;不存在否决性自然条件;总体布置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生产工艺技术成熟可靠;依托条件安全可靠。所以,杭州中策橡胶有限公司新安江分公司迁扩建项目配套的1600Nm3/h空分制高纯氮气装置安全条件符合要求,在已选厂址上进行建设是可行的。

项目组长

张晓民

报告编制人

张晓民蔡丽辉

报告审核人

楼荣华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世平

项目组成员

   

   

张晓民

工程师

0800000000101470

蔡丽辉

工程师

0800000000303106

蔡旭东

工程师

0800000000303156

   

   

薛荣富

教授级高工

48

韩军

高工

47

 

 

 

参加安全评价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3.5共计2

张晓民、徐林梅

1、厂址调查;2、获取、复核相关资料;3、商讨有关问题

报告提交时间

2013-6-13

其他需公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