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5kt/a丁酮肟、5kt/a固体硫酸羟胺、2.5kt/a氯醚树脂生产项目 发布日期:2014/1/2 5:41:08
项目所属行业 |
化工 |
项目编号 |
132-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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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5kt/a丁酮肟、5kt/a固体硫酸羟胺、2.5kt/a氯醚树脂生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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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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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锦华化工,以下简称“锦华公司”)位于浙江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中俄科技合作园A-25-5号,成立于2007年12月,注册资本为7000万元,法人代表为谢方友,公司总占地面积约130亩,是一家由浙江联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巨化集团公司等多家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巨化集团公司控股的股份制企业,主要从事丁酮肟、固体硫酸羟胺、氯醚树脂的生产和销售。该企业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 评价结果:1)锦华公司在其25kt/a丁酮肟、5kt/a固体硫酸羟胺、2.5t/a氯醚树脂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液氨、丁酮、氢气、乙炔、氯乙烯等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本项目在丁酮肟生产中涉及甲苯萃取剂的回收套用;在硫酸羟胺生产中涉及副产丁酮和产品硫酸羟胺;在氯醚树脂生产中涉及乙烯基异丁醚中间产品,其中固体硫酸羟胺、乙烯基异丁醚、丁酮、甲苯均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该企业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应按相应法规规定申请换领安全生产许可证。 产品丁酮肟、氯醚树脂和副产硫酸铵溶液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 2)本项目生产过程可能造成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触电、车辆伤害、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低温伤害、高温危害、粉尘危害、噪声、淹溺等危险、有害因素。 3)根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等进行辨识,本项目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氢气、乙炔、氯乙烯、液氨、甲苯;本项目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氨氧化、加氢、聚合;本项目已构成危险化学品二级重大危险源,主要危险场所为液氨罐区和仓储中心罐区。 评价结论:本次安全现状评价认为,在确保现有安全设施、设备正常有效,并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现有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并达到要求后,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5kt/a丁酮肟、5kt/a固体硫酸羟胺、2.5kt/a氯醚树脂生产项目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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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晏金平 |
报告编制人 |
晏金平 |
报告审核人 |
杜泽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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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楼荣华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张世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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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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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金平 |
工程师 |
1100000000302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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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娜 |
工程师 |
110000000020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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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专 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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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贤志 |
高工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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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晓红 |
教授级高工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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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波 |
工程师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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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 工 作 人 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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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10 |
晏金平 |
现场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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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2013.7.20 |
晏金平 |
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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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时间 |
2013.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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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公开的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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