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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5kt/a丁酮肟、5kt/a固体硫酸羟胺、2.5kt/a氯醚树脂生产项目 发布日期:2014/1/2 5:41:08

 

项目所属行业

化工

项目编号

132-2013

项目名称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5kt/a丁酮肟、5kt/a固体硫酸羟胺、2.5kt/a氯醚树脂生产项目

         

企业简介: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锦华化工,以下简称锦华公司)位于浙江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中俄科技合作园A-25-5号,成立于200712月,注册资本为7000万元,法人代表为谢方友,公司总占地面积约130亩,是一家由浙江联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巨化集团公司等多家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巨化集团公司控股的股份制企业,主要从事丁酮肟、固体硫酸羟胺、氯醚树脂的生产和销售。该企业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

评价结果:1)锦华公司在其25kt/a丁酮肟、5kt/a固体硫酸羟胺、2.5t/a氯醚树脂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液氨、丁酮、氢气、乙炔、氯乙烯等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本项目在丁酮肟生产中涉及甲苯萃取剂的回收套用;在硫酸羟胺生产中涉及副产丁酮和产品硫酸羟胺;在氯醚树脂生产中涉及乙烯基异丁醚中间产品,其中固体硫酸羟胺、乙烯基异丁醚、丁酮、甲苯均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该企业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应按相应法规规定申请换领安全生产许可证。

产品丁酮肟、氯醚树脂和副产硫酸铵溶液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

2)本项目生产过程可能造成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触电、车辆伤害、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低温伤害、高温危害、粉尘危害、噪声、淹溺等危险、有害因素。

3)根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等进行辨识,本项目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氢气、乙炔、氯乙烯、液氨、甲苯;本项目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氨氧化、加氢、聚合;本项目已构成危险化学品二级重大危险源,主要危险场所为液氨罐区和仓储中心罐区。

评价结论:本次安全现状评价认为,在确保现有安全设施、设备正常有效,并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现有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并达到要求后,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5kt/a丁酮肟、5kt/a固体硫酸羟胺、2.5kt/a氯醚树脂生产项目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项目组长

晏金平

报告编制人

晏金平

报告审核人

杜泽俊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世平

项目组成员

 

 

晏金平

工程师

1100000000302368

孙娜

工程师

1100000000201210

   

   

姜贤志

高工

37

周晓红

教授级高工

28

黄波

工程师

28

参加安全评价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3.5.10

晏金平

现场勘查

2013.5-2013.7.20

晏金平

调研

报告提交时间

2013.7.20

其他需公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