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安全评价 > 2013年第四季度

浙江神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00t/a透明氧化铁、1500t/a安巴色粉生产项目 发布日期:2014/1/2 5:42:09

 

项目所属行业

化工

项目编号

165-2013

项目名称

浙江神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00t/a透明氧化铁、1500t/a安巴色粉生产项目

         

企业简介:浙江神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光材料)位于上虞市曹娥街道金村(曹娥街道工业功能区青瓷路),成立于20012月,注册资本为600万元,法人代表为宋世红,公司厂区土地于2008年由浙江蓝星印染有限公司转让购得(虞办第971号文),总占地面积13730m2是一家主要从事透明氧化铁、安巴色粉生产和销售的企业。

神光材料公司在其透明氧化铁生产过程中涉及硫酸、液碱等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还涉及反应尾气氢气;其产品透明氧化铁和安巴色粉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该公司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根据浙安监管危化[2013]73号的规定,该企业不在申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范畴。

评价结果:1)企业本项目涉及硫酸、液碱、氢气等3种危险化学品。其中,氢气属于第2.1类易燃气体;硫酸属于第8.1类酸性腐蚀品;液碱属于第8.2类碱性腐蚀品。涉及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硫酸;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氢气(亚铁制备时产生);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高毒物品。本项目产品透明氧化铁、安巴色粉及中间产品硫酸亚铁等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

2)本项目生产过程可能造成腐蚀灼烫、火灾爆炸、中毒、触电、车辆伤害、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高温危害、粉尘危害、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为腐蚀灼烫,存在的主要场所为第八车间亚铁制备区、第九车间氧化铁合成区及酸碱罐区。

3)本项目两重点一重大辨识得出,本项目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氢气(亚铁制备反应时产生尾气)。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经《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辨识计算得知,本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评价结论:本次安全现状评价认为,企业在确保现有安全设施、设备正常有效,并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现有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并达到要求后,浙江神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00t/a透明氧化铁、1500t/a安巴色粉生产项目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项目组长

晏金平

报告编制人

晏金平

报告审核人

杜泽俊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群杰

项目组成员

 

 

晏金平

工程师

1100000000302368

孙娜

工程师

1100000000201210

 

 

薛荣富

教授级高工

47

马建勋

高工

25

 

 

 

参加安全评价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3.10.10

晏金平

现场勘查

2013.10-2013.11.8

晏金平

调研

报告提交时间

2013.11.8

其他需公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