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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唐国际江山新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江山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4/1/3 1:04:45

 

项目所属行业

热力供应

项目编号

杭安科【评】字第298-2013

项目名称

浙江大唐国际江山新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江山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浙江大唐国际江山新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筹建的第一批燃气热电联产项目,国内第二台6F机组,工程建设规模为2×10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公司坐落于浙江省江山市莲华山工业园区,距江山市市区15公里。

公司现有员工130余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30余名,主要管理及操作人员均由具有多年同行业同类企业工作、管理经验的人员组成。公司生产实行五班三倒工作制。

燃气轮机具有极强的适配性,能够作为多种发电模式,是当今世界发电的主要形式之一,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装置与传统的燃煤机组热电联产相比具有效率高、机动性好、占地面积小、建设周期短,不仅可以作为电网的调峰机组,且更多地用于电网的基本负荷发电,同时能满足日益严格的环保要求。

本项目燃气轮机引进美国GE公司成套设备,工艺技术先进、成熟。

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进行辨识,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共涉及天然气[压缩的]、氮[压缩的]、空气[压缩的]、盐酸、氢氧化钠、次氯酸钠、六氟化硫、乙炔、氨水等共9种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产品蒸汽及电不属危险化学品。上述9种危险化学品中共涉及1种易制毒化学品(盐酸)、2种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天然气、乙炔),未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及高毒物品。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灼烫、车辆伤害、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职业中毒、噪声等。其中,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及触电。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进行辨识,公司界区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本项目不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及安监总管三〔20133号、浙安监危化[2008]200号文所述炼油、氯碱、硫酸、氟化氢、合成氨危险行业,也未涉及文件所述光气及光气化、电解(氯碱)、氯化、硝化、合成氨、裂解(裂化)、聚合、氟化、加氢、重氮化、氧化、过氧化、胺基化、磺化、烷基化、新型煤化工、电石生产、偶氮化等18种危险工艺。

根据《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厂设计规定》(DL/T5174-2003)及《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5000-2000)进行检查评价,评价结果认为:建设项目热工自动化系统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本项目涉及1种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天然气。

本项目厂址位于江山市莲华山工业园区,其与周边场所的安全防护距离符合《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06)、《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93)等相关法规标准的规定,项目安全条件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本项目总平面布置符合《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等标准、规范要求;项目属新建项目(一次规划,分期实施),所选工艺已在国内同行多家生产厂安全、稳定运行多年,工艺技术水平成熟、可靠。工艺及设备技术水平与国内同类项目相比较先进。

本次安全验收评价认为,在保证现有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现有安全设施正常有效,并认真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整改意见的前提下,浙江大唐国际江山新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江山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项目组长

徐林梅

报告编制人: 徐林梅

报告审核人: 张晓民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群杰

项目组成员

   

   

徐林梅

工程师

1100000000100468

周东

工程师

0800000000101473

袁永强

工程师

0800000000101563

技术专家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3.7.20

徐林梅、蔡华伟

现场勘查

2013.8.23

徐林梅、周东

现场勘查

2013.10.23

徐林梅、周东、袁永强

现场勘查

报告提交

时间

2013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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