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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万东电子有限公司剧毒化学品使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4/4/2 1:24:31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剧毒品化学品使用

项目编号

019-2014

项目名称

杭州万东电子有限公司剧毒化学品使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杭州万东电子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是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385301室。下设两个厂区:杭州市下城区石祥路10号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七格单元。本次评价范围是该公司电镀及玻璃烧制作业过程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安全,涉及的场所是下城区石祥路10号的电镀车间(又名清洗间)和剧毒品专库;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七格单元的玻璃车间和剧毒品专库。

经过本次评价,得出如下结论:

1)经辨识,公司使用的氰化钠、氰化钾、氯化汞、三氧化二砷,属第6.1类毒害品,也属剧毒品和高毒物品。

经辨识,上述4种剧毒品划分为第一类剧毒化学品;氰化钠、氰化钾属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主要原料的化学品);氰化钠属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2)公司在使用、储存剧毒品过程中,存在着导致中毒、火灾爆炸、灼烫、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等事故发生的危险因素,其中主要的危险因素为中毒、灼烫、触电。同时还存在着职业中毒、高温、高湿、粉尘危害等危害因素。

3)在本次评价范围内,经辨识,该公司使用剧毒品的生产大楼(位于石祥路10号)和厂房一(位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七格单元)均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本次评价认为,在本次评价范围内,在保证现有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现有安全设施正常、有效运行,通过富有经验且培训合格的管理技术人员、操作人员进行管理和作业,并认真落实本次安全评价提出的整改意见的前提下,杭州万东电子有限公司电镀及玻璃烧制作业过程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安全符合安全要求。

项目组长

蔡华伟

报告编制人:蔡华伟

报告审核人:徐林梅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群杰

项目组成员

   

   

蔡华伟

工程师

1100000000200582

  晏金平

       工程师

   1100000000302368

 

 

 

技术专家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报告提交

时间

20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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