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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策橡胶(建德)有限公司杭州中策橡胶有限公司新安江分公司迁扩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4/4/2 2:12:18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C29橡胶制品业

项目编号

143-2-2013

项目名称

中策橡胶(建德)有限公司杭州中策橡胶有限公司新安江分公司迁扩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位于建德市洋溪街道朝阳路1号的中策橡胶有限公司新安江分公司出于安全环保和自身发展的需要,按当地政府规划需要搬迁,新厂址位于建德市下涯镇春秋村,项目建设单位为中策橡胶(建德)有限公司。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38.60672 h㎡,总投资571242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年产540万条无内胎全钢载重子午胎生产设施;2)年产6万吨炭黑生产设施;3)炭黑尾气综合利用(热电)工程;4)相关的物料储存设施;5)相关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产品方案为540万条/年全钢载重子午胎(产品)、6万吨/年炭黑(中间产品,自用)及氮气1600Nm3/h、液氮80L/h(中间产品,自用,已单独评价)。

经辨识,该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液化石油气(锅炉点火)、120#汽油(胶浆配制溶剂)、硫磺(硫化剂)、氮气(轮胎硫化)、间苯二酚(促进活化剂)、含易燃溶剂的胶粘剂、酚醛树脂等。其中,硫磺属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120#汽油属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本项目炭黑生产机理为原料油在高温下裂解生成炭黑,属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裂解工艺;本项目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经辨识,除配套建设的2套空分制高纯氮气装置(2×800Nm3/h)属小规模低风险工艺简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外(已单独进行安全评价),本项目其他生产装置不属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而且,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3年第3),轮胎制造行业(橡胶制品业)不属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

经辨识,本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包括: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高处坠落、淹溺、车辆伤害及毒害、粉尘、噪声、高温、电离辐射等。其中,主要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主要有害因素为粉()尘。

经过定性、定量评价,认为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当地规划;周边安全距离符合有关规定及标准,与周围设施之间的相互影响可控;不存在否决性自然条件;总图布置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生产工艺技术及设备设施成熟可靠;依托条件安全可靠。所以,本项目安全条件符合要求,在已选厂址上进行建设是可行的。

项目组长

张晓民

报告编制人

张晓民蔡丽辉

报告审核人

楼荣华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世平

项目组成员

   

   

张晓民

工程师

0800000000101470

蔡丽辉

工程师

0800000000303106

蔡旭东

工程师

0800000000303156

   

   

薛荣富

教授级高工

48

韩军

高工

47

 

 

 

参加安全评价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3.5共计2

张晓民、徐林梅

1、厂址调查;2、获取、复核相关资料;3、商讨有关问题

报告提交时间

2013-12-24

其他需公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