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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安物流有限公司物流仓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4/4/3 1:13:43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化工

项目编号

026-2014

项目名称

浙江新安物流有限公司物流仓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浙江新安物流有限公司厂内甲类仓库和丙类仓库,是为集团内的新安化工有机硅厂、化工二厂提供配套储存周转服务,不对外提供仓储及经营活动。

甲类仓库储存六甲基环三硅氧烷、二甲基二氯硅烷水解物、二甲基硅氧烷混合环体及甲醇;丙类仓库存放室温胶和生胶。

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3〕第1号公告)等标准、规范进行辨识,甲醇属于危险化学品;六甲基环三硅氧烷、二甲基二氯硅烷水解物和二甲基硅氧烷混合环体未在《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中列名,但是根据《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GB13690-2009)辨识,六甲基环三硅氧烷属于易燃固体,二甲基二氯硅烷水解物和二甲基硅氧烷混合环体属于易燃液体,应按照危险化学品管理。室温胶、生胶属于非危险化学品。

上述化学品甲醇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及易制爆化学品。

企业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等多种危险、有害因素,其中最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辨识:浙江新安物流有限公司厂区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项目组长

刘珊

报告编制人

刘珊

报告审核人

徐平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群杰

项目组成员

   

   

刘珊

高工

1100000000201988

斯黎明

高工

120000000020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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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主要任务

2014.1

刘珊  斯黎明

现场勘察

 

 

 

报告提交时间

2014

其他需公开的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