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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物产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发布日期:2014/6/24 0:22:32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经营

项目编号

085-2014

项目名称

浙江物产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浙江物产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位于杭州市和睦路169号,成立于1998410日,为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张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00000000235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浙安经监乙(201205000026,有效期至20140518日,许可经营范围:第3.1类低闪点易燃液体、3.2类中闪点易燃液体、3.3类高闪点易燃液体、第4.1类易燃固体、第4.2类自燃物品、第4.3类遇湿易燃物品、第5.1类氧化剂、第6.1类毒害品、第8.1类酸性腐蚀品、第8.2类碱性腐蚀品、第8.3类其他腐蚀品,经营方式为不带储存经营(批发无仓储经营)。

调整后危险化学品经营品种如下:丙烯、1,3-丁二烯[抑制了的]、丙酮、甲基苯、甲醇、乙醇[无水]、乙醇溶液[-18℃≤闪点<23]1-丙醇、2-丙醇、乙酸乙酯、苯乙烯[抑制了的]1,2-二甲苯、1,3-二甲苯、1,4-二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正丁醇、2-甲基-1-丙醇、硫磺、高氯酸钾、高锰酸钾、亚硝酸钠、苯酚、硫酸、盐酸、硝酸、氢氧化钠、邻苯二甲酸酐、氨溶液[10%<含氨≤35%]、甲醛溶液,经营方式为不带储存经营(批发无仓储经营)。  

和上一次安全评价相比,本次安全评价中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品种发生变化,调整后危险化学品经营品种为29种;经营方式不变;企业负责人、经营地址不变。

该公司拟增加经营的危化品均属于危险化学品,不属于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4种:硫磺、高锰酸钾、高氯酸钾、硝酸[含硝酸≥70%];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5种:丙酮、甲基苯、高锰酸钾、硫酸、盐酸;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5种:1,3-丁二烯[抑制了的]、甲醇、乙酸乙酯、苯乙烯[抑制了的]、苯酚。

经辨识,通过以上分析,浙江物产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具有火灾、爆炸(含容器爆炸)、中毒、窒息及灼烫等危险性。该公司未设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经营场所也不存放危险化学品,所以其评价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过程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管二字[2003]38号)和《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附录A部分内容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函字[2003119号)的有关要求对浙江物产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进行评价:该公司的管理制度、管理组织基本符合要求、从业人员符合要求。

本评价认为:浙江物产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经营本评价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经营条件,在认真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的前提下,符合安全要求。

项目组长

何慧铃

报告编制人:何慧铃

报告审核人:袁永强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群杰

项目组成员

   

   

何慧铃

工程师

1100000000300134

周东

工程师

0800000000101473

 

 

 

技术专家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4.3.20

何慧铃

现场勘查

 

袁永强

现场勘查

 

 

 

报告提交

时间

2014.4.3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