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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2万t/aPVC特种树脂和2500t/a氯醚树脂项目 发布日期:2014/6/24 0:46:17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化工

项目编号

033-3-2014

项目名称

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2t/aPVC特种树脂和2500t/a氯醚树脂项目

         

企业简介:

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电化)建于1936年,是我国最早从事氯碱化工的生产企业之一,是全国大企业集团竞争力500强之一,是国家一级企业,浙江省创新型试点和五个一批重点支持企业,列入杭州市26家重点扶持的大企业、大集团,建有省级技术中心、省级重点中试基地,是浙江省省级高新技术企业,高新产品产值率超过50%杭电化现有总资产23亿元,占地58余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0.1万平方米

评价结果:

1)本项目涉及氮[压缩的]、氯乙烯(VCM)、乙烯基异丁基醚(IBVE)、过硫酸铵、过氧化二碳酸-2-二乙基己酯(EHP)等危险化学品,其中,氮[压缩的]属第2.2项不燃气体;氯乙烯属第2.1项易燃气体;乙烯基异丁基醚属第3.2项易燃液体;过硫酸铵属第5.1类氧化剂;过氧化二碳酸-2-二乙基己酯属于第5.2类有机过氧化物。

本项目其它原辅料和产品聚氯乙烯特种树脂、氯醚树脂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氯乙烯属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氯乙烯属于高毒物品。

2)本项目生产过程主要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窒息危险、有害因素。

3)本项目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氯乙烯;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聚合;本项目界区和配套氯乙烯装置储罐一起已构成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重点区域为树脂联合厂房的氯乙烯车间内中间罐和配套的氯乙烯装置储罐。

4)本项目厂址和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及与周围的防火间距等符合安全要求。

5)本项目装置设施、危化品储运(重点监管危化品储存、使用)、自动化控制系统、公用工程设施、安全管理(包括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事故应急救援等方面符合法规的基本要求。

6)本项目各生产系统的安全管理现状基本符合法规要求。同时也存在一些安全管理、现场条件的不足之处。

评价结论:

经过本次安全现状评价,在确保现有安全设施、设备正常有效,并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现有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并达到要求后,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2t/aPVC特种树脂和2500t/a氯醚树脂项目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项目组长

晏金平

报告编制人

晏金平

报告审核人

杜泽俊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群杰

项目组成员

 

 

晏金平

工程师

1100000000302368

孙娜

工程师

1100000000201210

 

 

孙桂荣

高工

45

徐立伟

高工

29

曹寄梅

高工

30

参加安全评价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4.2.10

晏金平

现场勘查

2014.2.10-2014.4.28

晏金平

调研

报告提交时间

2014.5.30

其他需公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