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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1.5万t/a氯化聚氯乙烯(CPVC)扩建项目 发布日期:2014/6/24 0:47:35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化工

项目编号

232-2013

项目名称

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1.5t/a氯化聚氯乙烯(CPVC)扩建项目

         

企业简介:

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电化)建于1936年,是我国最早从事氯碱化工的生产企业之一,是全国大企业集团竞争力500强之一,是国家一级企业,浙江省创新型试点和五个一批重点支持企业,列入杭州市26家重点扶持的大企业、大集团,建有省级技术中心、省级重点中试基地,是浙江省省级高新技术企业,高新产品产值率超过50%杭电化现有总资产23亿元,占地58余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0.1万平方米

评价结果:

1)本项目涉及氮[压缩的]、液氯、硫酸、废硫酸、盐酸、液碱、次氯酸钠溶液等危险化学品。其中,氮[压缩的]属第2.2项不燃气体;液氯属第2.3项有毒气体;硫酸、废硫酸、盐酸属第8.1项酸性腐蚀品;液碱属第8.2项碱性腐蚀品;次氯酸钠溶液属第8.3项其它腐蚀品。本项目其它原料如聚氯乙烯和产品氯化聚氯乙烯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液氯属第二类剧毒化学品;硫酸、废硫酸、盐酸属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液氯属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液氯属于高毒物品。本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2)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存在中毒、爆炸等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

3)本项目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液氯。本项目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氯化。本项目界区已构成危险化学品三级重大危险源,重点区域为氯化厂房,涉及氯化釜、氯气缓冲罐、气化器等装置。

4)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本项目厂址和总平面布置方案进行评价得知,本项目选址和总平面布置符合安全条件要求。

5)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得知: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毒害性物质液氯的意外泄漏造成的中毒事故和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的危险等级为级(灾难性的),即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破坏,要立即采取防范对策措施;本项目灼烫事故的危险等级为级(危险级);其他事故危险等级为级(临界的),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必须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6)通过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对建设项目生产系统及过程进行分析得出,各工序及物料储存、输送和产品包装等作业过程中,涉及液氯的操作过程危险程度分值为90分,属显著危险;其它各工序或作业过程的危险程度分值均≤54分,属可能危险或稍有危险等级。

7)本项目所涉及的主要装置(设施)单元经危险度评价得知,项目中氯化反应釜、盐酸中间储罐的危险分值均为12分以上,属级(中度危险);其它各装置、设备的危险分值均≤10分,属级(为低度危险)。

8企业应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和浙安监危化[2008]200号文件的要求,针对本项目涉及氯化危险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装置及200m3盐酸储罐应委托相应甲级化工资质单位对其进行自动化控制设施的设计和安装。

评价结论:

经过本次设立安全评价,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1.5t/a氯化聚氯乙烯(CPVC)扩建项目符合国家和当地产业政策和临江工业园区规划,项目所选厂址的安全条件符合要求,生产工艺技术、设备方案等成熟、可靠,如果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各方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在充分落实本次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的前提下,企业在所选厂址上拟进行1.5t/a氯化聚氯乙烯(CPVC)项目的工程建设是符合安全要求的。

项目组长

晏金平

报告编制人

晏金平

报告审核人

杜泽俊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群杰

项目组成员

 

 

晏金平

工程师

1100000000302368

孙娜

工程师

1100000000201210

 

 

韩军

高工

42

赵晓政

高工

29

 

 

 

参加安全评价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3.8.10

晏金平

现场勘查

2013.8.10-2013.10.28

晏金平

调研

报告提交时间

2014.6.17

其他需公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