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浙能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4/6/24 0:57:34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经营 |
项目编号 |
171-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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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嘉兴浙能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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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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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浙能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位于嘉兴市乍浦天妃路2号601室,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330405000014849。公司拟经营氨[液化的,含氨>50%]、甲醇、乙醇、盐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钠溶液、氨溶液[10%<含氨≤35%]、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等8种危险化学品。 企业拟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中甲醇、氨[液化的,含氨>50%]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盐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 该公司评价范围内经营危险化学品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腐蚀、灼伤等危险、有害因素,主要危险为火灾、爆炸,主要存在于装卸、运输等环节。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辨识,本次评价范围内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5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经安全评价得出以下结果: (1)嘉兴浙能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 (2)企业采取不带储存(批发无仓储)的经营方式,经营场所不存放危险化学品,并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3)企业已按规定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已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 (5)企业制定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综上所述,本评价认为:嘉兴浙能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符合不带储存经营(批发无仓储经营)评价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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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金国艳 |
报告编制人 |
金国艳 |
报告审核人 |
徐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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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楼荣华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张群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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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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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国艳 |
助理工程师 |
1100000000302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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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静 |
工程师 |
11000000003015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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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专 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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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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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6.4 |
金国艳 陈静 |
现场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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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6.4 |
金国艳 |
现场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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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时间 |
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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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公开的 内 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