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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浙能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4/6/24 0:57:34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经营

项目编号

171-2014

项目名称

嘉兴浙能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嘉兴浙能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位于嘉兴市乍浦天妃路2601室,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330405000014849。公司拟经营氨[液化的,含氨>50%]、甲醇、乙醇、盐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钠溶液、氨溶液[10%<含氨≤35%]、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8种危险化学品。

企业拟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中甲醇、氨[液化的,含氨>50%]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盐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该公司评价范围内经营危险化学品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腐蚀、灼伤等危险、有害因素,主要危险为火灾、爆炸,主要存在于装卸、运输等环节。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辨识,本次评价范围内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55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经安全评价得出以下结果:

1)嘉兴浙能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

2)企业采取不带储存(批发无仓储)的经营方式,经营场所不存放危险化学品,并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3)企业已按规定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已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

5)企业制定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综上所述,本评价认为:嘉兴浙能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符合不带储存经营(批发无仓储经营)评价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

项目组长

金国艳

报告编制人

金国艳

报告审核人

徐平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群杰

项目组成员

   

   

金国艳

助理工程师

1100000000302448

陈静

工程师

1100000000301594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4.6.4

金国艳  陈静

现场勘察

2014.6.4

金国艳

现场勘察

报告提交时间

2014

其他需公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