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石集团东方特钢股份有限公司煤气站安全现状评价 发布日期:2014/7/1 1:21:18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冶金 |
项目编号 |
038-2-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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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振石集团东方特钢股份有限公司煤气站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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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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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范围:本次评价对该公司煤气站生产系统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公司在评价合同签定之日以后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不属本次评价范围。公司LNG气化站项目(2013年竣工验收)不属本次评价范围。 项目内容: 1)煤气站共有9台煤气发生炉和一座5000m3的煤气柜,生产过程涉及产品煤气6.5万m3/h(自用)、煤焦油7000吨/年、硫磺7000吨/年。 2)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涉及煤气、煤焦油、硫磺共3种危险化学品,分别属2.3类有毒气体、3.2类易燃液体、4.1类易燃固体。(详见表3-1) 3)经过辨识,本项目硫磺属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品、易制毒品、监控化学品。 4)经辨识,本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包括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高处坠落、淹溺、车辆伤害、粉尘等。其中,主要危险因素是中毒窒息、火灾、爆炸。 5)根据辨识,振石集团东方特钢股份有限公司煤气站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未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未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6)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检查表法、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类比工程法等安全评价方法,分别对系统安全综合单元、总体布局及常规防护设施单元、生产过程单元、职业卫生单元、安全管理单元进行了定性、定量评价。
7)本项目煤气站已经安装了PCS7过程控制系统对生产过程进行控制,生产过程中安全联锁保护功能模块始终处于静态,不需要人工动态操作。生产现场检查时各数字仪表显示正常,系统正常运行。整套系统已经达到自动化安全控制要求。 8)通过评价,认为本项目存在一定程度的事故隐患。针对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性,本报告提出了企业应采取的安全对策措施,对于主要事故隐患提出了整改意见(见表6-1)。 评价结论: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认为,在保证现有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现有安全设施正常有效,并认真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整改意见的前提下,振石集团东方特钢股份有限公司煤气站现状符合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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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蔡旭东 |
报告编制人:蔡旭东 |
报告审核人:徐林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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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楼荣华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张群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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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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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旭东 |
工程师 |
0800000000303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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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珊 |
高级工程师 |
1100000000201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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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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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桂荣 |
高工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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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子鑫 |
高工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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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杏芳 |
教高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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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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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3 |
蔡旭东、徐林梅 |
现场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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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9 |
蔡旭东、专家 |
现场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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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 时间 |
2014.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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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