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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迪合成革有限公司年产2400万米PU合成革及800万米半PU人造革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年产480万米PU合成革)安全验收评价 发布日期:2014/10/15 0:08:23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皮革制品制造

项目编号

181-2014

项目名称

浙江华迪合成革有限公司年产2400万米PU合成革及800万米半PU人造革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年产480万米PU合成革)安全验收评价

         

浙江华迪合成革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是一家专业从事PU(即聚氨酯)合成革、半PU人造革制造、加工的民办股份制企业。

通过对浙江华迪合成革有限公司年产2400万米PU合成革及800万米半PU人造革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年产480万米PU合成革)的安全设施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价工作后,根据安全评价结果、国内外同类装置(设施)的设计情况和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得到如下结论:

1)辨识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1号)进行辨识,该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聚氨酯树脂(PU)、N,N-二甲基甲酰胺(DMF)、丙酮、丁酮、乙酸甲酯、硫酸、氢氧化钠。

根据《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第2号公告(2003年)、《关于印发<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补充和修正表〉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危化字[2003]196号辨识,上述危险化学品中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化学工业部令[1996]11号)和《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令[1998]1号)进行辨识,上述危险化学品中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5]445号)进行辨识,上述危险化学品中丙酮、丁酮、硫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法监发[2003]142号)进行辨识,上述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高毒物品。

根据《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95号公告,2011年)进行辨识,上述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1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2011年)进行辨识,上述危险化学品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经过辨识可知,该项目生产营运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灼烫、触电、起重伤害、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火灾、爆炸、中毒是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进行辨识,浙江华迪合成革有限公司所在的界区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定性、定量评价结果

1)本项目具有一定的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固有危险性,但通过固有危险程度评价和风险程度评价,认为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本项目风险程度可以接受。

2)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规划;厂址与周边设施的安全距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3)采用作业条件危险危险性分析表明:湿法生产线中浆料制备工序、预含浸与预凝固工序、涂布工序危险等级为显著危险,凝固工序、检验成卷工序为可能危险。

4)运用危险度评价法对该项目各个作业场所分析评价可得,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主要生产装置的危险度等级均为III级(低度危险)。

5)运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PHA)对该项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及其后果和采取的对策措施进行了评价分析,该项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包括火灾、爆炸、中毒、灼烫、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等事故隐患,其中配料过程、仓储过程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危险性为Ⅳ级,中毒事故的危险性  为Ⅲ级,其它危险性为Ⅱ级。企业针对各类事故采取了相应对策。

6)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中提出的安全设施和措施基本已采纳,未采纳部分已列入整改意见。

7)建设项目装置、设备(设施)的关键部件均采用安全可靠部件,且均经过相应检测,安全、可靠性和安全水平均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8)建设项目试生产过程中未发现有明显的设计缺陷和事故隐患,针对试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企业已进行了认真的整改,现装置运行正常稳定。

9)本项目试生产后已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已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3)安全验收总体评价结论

本验收评价认为,浙江华迪合成革有限公司年产2400万米PU合成革及800万米半PU人造革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年产480万米PU合成革)在确保现有的安全设施、设备正常有效,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并达到要求后,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项目组长

蔡旭东

报告编制人

蔡旭东

报告审核人

徐林梅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群杰

项目组成员

   

   

何慧铃

工程师

110000000300134

周东

工程师

0800000000101473

 

 

 

   

   

张志敏

高级工程师

25

孔士卫

高级工程师

23

苏辉

高级工程师

16

参加安全评价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4.06.25

何慧铃、周东

现场勘查、收集资料

2014.07.10

何慧铃、郑民钢

现场勘查、收集资料

2014.08.13

何慧铃、周东、技术专家

报告现场评审

报告提交时间

2014.08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