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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策橡胶(建德)有限公司安仁厂区氮气站项目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4/12/18 2:04:45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轻工

项目编号

163-2014

项目名称

中策橡胶(建德)有限公司安仁厂区氮气站项目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范围:本次评价范围为安仁厂区氮气站项目

厂区内其他建筑仅进行现场描述,生产使用安全不在本次评价范围。

项目内容

1)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等标准、规范进行辨识,本项目涉及3种危险化学品,分别为氮【压缩的】、氮【液化的】、空气【压缩的】、均属第2.2类不燃气体。

2)经过辨识,本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品、易制毒品、监控化学品。

3)经过辨识,本项目存在容器爆炸、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灼烫、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触电、车辆伤害、噪声、高温、低温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容器爆炸、中毒窒息是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

4)根据辨识,本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未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未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5)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检查表法、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类比工程法等安全评价方法,分别对系统安全综合单元、总体布局及常规防护设施单元、生产过程单元、职业卫生单元、安全管理单元进行了定性、定量评价。

6)经过评价,本项目未达到必须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要求。本项目已安装的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经调试运行正常,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7)通过评价,认为本项目存在一定程度的事故隐患。针对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性,本报告提出了企业应采取的安全对策措施,对于主要事故隐患提出了9条整改意见。

评价结论:

中策橡胶(建德)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橡胶轮胎的制造、生产,属轻工业中的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本项目氮气站属于公司内部配套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公司应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管四函〔201443号的要求,完善安仁厂区氮气站的相应管理。

本验收评价认为,在保证现有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现有安全设施正常、有效运行,通过富有经验且培训合格的管理技术人员、操作人员进行管理和作业,并认真落实本次安全评价提出的整改建议的前提下中策橡胶(建德)有限公司安仁厂区氮气站项目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项目组长

蔡旭东

报告编制人:蔡旭东

报告审核人:徐林梅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群杰

项目组成员

   

   

蔡旭东

工程师

0800000000303156

陈静

工程师

1100000000301594

技术专家

   

   

周献忠

高工

 

邵庆友

高工

 

张永良

高工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4.3.12

蔡旭东

现场勘查

2014.6.20

蔡旭东、专家

现场评审

2014.7.25

蔡旭东、专家

现场评审

报告提交

时间

2014.7.29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