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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浙能油气发展有限公司衢州市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工程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4/12/18 2:13:22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城镇燃气

项目编号

276-2014

项目名称

衢州市浙能油气发展有限公司衢州市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工程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评价范围:衢州市浙能油气发展有限公司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工程项目设立安全评价

本次评价范围为《衢州市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及常规加气站工程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所涉及的所有装置,包括场站选址及场站内装置。

航埠调压站属衢州市能源有限公司的城镇燃气接收门站,已通过调压站的安全评价,不属于本次评价范围,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围墙外的物料输送不在本评价范围。

项目内容:

1)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及《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进行辨识,本项目生产、储存过程中共涉及天然气【压缩的】、四氢噻吩2种危险化学品。

2)通过辨识,本项目未涉及剧毒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

3)根据辨识,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涉及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噪声、高温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火灾、爆炸是主要的危险因素,应采取重点防范措施。

4)根据辨识,本项目评价范围未构成重大危险源,本项目未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天然气属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5)采用安全检查表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类比工程法、危险道化学火灾、爆炸指数法等安全评价方法,分别对系统安全综合单元、总体布局及常规防护设施单元、储存单元、职业卫生单元和安全管理单元等进行了定性、定量评价。

1)本项目选址位于衢州市航埠镇,石华线西侧,320国道南侧、航埠调压站东侧,符合相关规划。

2)本项目周围无有关法规规定的需与重大危险源保持安全距离的场所或设施,本项目对外部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

本项目与界区相邻的建筑、道路、企业的间距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的安全要求。外部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

3)本项目工艺成熟、可靠,国内已建有多家类似气源站,运行稳定。

4)采用多种定性、定量评价方法进行评价,结果表明,本项目固有危险程度较高,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引发火灾、爆炸的危险性大。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严重伤亡,财产严重损失。采用道化学火灾、爆炸危险指数法评价法评价表明,本项目加气工艺必须设置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要求。

5)通过定性分析,认为在采取了充分的防范措施后,本项目的职业危害因素是可以控制的。

评价结论:

衢州市浙能油气发展有限公司衢州市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工程项目,如果建设、设计、施工、安装、监理各方能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充分落实可研报告及本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的前提下,从安全角度出发,该项目在已选场址、按选定的工艺方案进行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项目组长

蔡旭东

报告编制人:蔡旭东

报告审核人:徐平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群杰

项目组成员

   

   

蔡旭东

工程师

0800000000303156

高级工程师

1100000000201988

技术专家

   

   

王杏芳

高工

 

王幼明

高工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4.7.25

蔡旭东

现场勘查

报告提交

时间

2014.9.25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