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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旭宝化工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发布日期:2014/12/18 2:18:00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经营(无仓储)

项目编号

318-2014

项目名称

绍兴旭宝化工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绍兴旭宝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虞富大厦B-1号楼,成立于2014825日,为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王银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682000165145,拟增加经营的危化品32种,分别为:第3.1类低闪点液体2种:环己烷;丙酮;第3.2类中闪点液体8种:石脑油;溶剂苯;粗苯;重质苯;甲醇;乙醇[无水];乙醇溶液[-18℃≤闪点<23];焦油;第3.3类高闪点液体4种: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1,2-二甲苯;1,3-二甲苯;1,4-二甲苯;第4.1类易燃固体1种:硫磺;第4.2类自然固体1种:活性碳;第5.1类氧化剂1种:双氧水(20%≤含量≤60%);第6.1类毒害品5种:硝基苯;杂酚;3-硝基-1,2-二甲苯;苯胺;煤焦沥青;第8.1类酸性腐蚀品8种:发烟硝酸;硝酸;废硝酸;废硝化混合酸;发烟硫酸;硫酸;废硫酸;盐酸;第8.2类碱性腐蚀品2种: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经营方式为批发经营(无仓储)。

经辨识,通过以上分析,绍兴旭宝化工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火灾、爆炸、中毒和化学灼烫等危险、有害因素。该公司未设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经营场所也不存放危险化学品,所以其评价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过程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管二字[2003]38号)和《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附录A部分内容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函字[2003119号)的有关要求对绍兴旭宝化工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进行评价:该公司的管理制度、管理组织基本符合要求、从业人员符合要求。

本评价认为:绍兴旭宝化工有限公司经营本评价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经营条件,在认真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的前提下,符合安全要求。

项目组长

晏金平

报告编制人:晏金平

报告审核人:蔡华伟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群杰

项目组成员

   

   

晏金平

工程师

1100000000302368

赵晓明

工程师

1100000000200035

 

 

 

技术专家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4.10.31

晏金平

现场勘查

 

蔡华伟

现场勘查

 

 

 

报告提交

时间

2014.12.11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