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绿岛能源有限公司藻溪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5/1/5 1:21:20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经营 |
项目编号 |
060-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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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临安绿岛能源有限公司藻溪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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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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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绿岛能源有限公司藻溪加油站位于临安市天目山镇肇村。2011年6月换证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油零售证书第31130005号),并于2011年12月换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浙杭安监经字(2011)AB098),许可经营范围为:汽油, 带储存经营。现企业申请换证,经营品种、经营方式、经营地址等均不变。 该加油站的油气回收系统主要包含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油气回收系统等,并由杭州华美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合格,监测报告编号:杭华集检2014(Q)字第09008号。 通过对临安绿岛能源有限公司藻溪加油站进行安全评价,得出如下结论: 7.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1) 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的规定,该加油站属二级加油站。 (2) 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加油站储存、经营过程所涉及的产品中,汽油属危险化学品,为第3类易燃液体。另外企业经营的柴油未被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经营柴油暂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通知》浙安监管危化〔2008〕183号,经营柴油暂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加油站未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化学品。 (3) 经过辨识可知,加油站运营过程存在着导致火灾爆炸、中毒、触电、车辆伤害等事故发生的危险、有害因素,其中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 (4)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218-2009),该加油站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安全评价结果 (1)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该加油站经营条件进行安全检查评价,结果表明,该加油站基本符合安全要求。 (2)采用事故案例分析,有针对性地选取了危险化学品储存系统的事故案例,进行了事故原因分析,并提出了应采取的防范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 (3)通过事故模拟计算,若1只50m3汽油储罐发生爆炸事故,根据表5-9中,可以看出当超压小于0.02MPa时,人员才能免于损伤,即安全距离为8.35m。根据表5-10可知,当超压小于5kPa时,建筑物才能免于遭受破坏,即安全距离为13.25m。当人在8.35~13.25m间时也有可能因冲击波对建筑物造成破坏而遭受二次事故的伤害。若发生油罐爆炸,站房内人员和建筑物将受到爆炸伤害。同时上述计算只是对50m3汽油储罐发上爆炸的数学模拟,事实上一旦发生爆炸必将影响其它储罐,如果发生殉爆,会造成更大的破坏。 (4) 通过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成品油卸油作业为“显著危险”; 成品油罐检修作业、加油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等3项作业为“比较危险”;供电系统检修、维修作业为“稍有危险”。 危险等级划分是相对的,所以要树立安全生产无小事的观念,对比较危险和稍有危险作业,也不能忽视,麻痹大意,只有严格管理,才能保证安全生产经营。 经评价,加油站在经营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安全隐患,应按第六章中整改意见和对策措施的要求进行整改和逐步完善。 3综合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安全评价认为,临安绿岛能源有限公司藻溪加油站若能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切实落实本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整改意见的前提下,其经营条件是可以符合安全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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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金国艳 |
报告编制人 |
金国艳 |
报告审核人 |
徐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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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楼荣华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张群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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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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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国艳 |
工程师 |
1100000000302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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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海源 |
工程师 |
1100000000200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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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专 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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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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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9.20 |
金国艳 应海源 |
现场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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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9.20 |
金国艳 |
现场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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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时间 |
2014.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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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公开的 内 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