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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临安自来水有限公司使用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5/1/5 1:44:25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水业

项目编号

351-2014

项目名称

杭州临安自来水有限公司使用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通过对杭州临安自来水有限公司中心化验室水质化验过程中使用危险化学品及其太湖源水厂水处理过程中使用剧毒化学品(液氯)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得出如下结论:

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3〕第1号公告)进行辨识,评价项目危险化学品属性见表8-1

1-1   物质危险属性辨识一览表

序号

品名

危规号

UN

危险性类别

 

备注

1

液氯

23002

1017

2.3 有毒气体

第二类剧毒化学品

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2

丙酮

31025

1090

3.1类低闪点易燃液体

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3

甲苯

32052

1294

3.2类中闪点易燃液体

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4

32050

1114

高毒物品

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5

吡啶

32104

1282

 

6

甲醇

32058

1230

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7

乙醇[无水]

32061

1170

 

8

石油醚

32002

1271

 

9

NN-二甲基甲酰胺

33627

2265

3.3类高闪点易燃液体

 

10

重铬酸钾

51520

/

5.1类氧化剂

 

11

过氧化氢

[20%≤含量≤60%]

51001

2014

易制爆化学品

12

亚砷酸钠

61009

2027

6.1类毒害品

 

第一类剧毒化学品

高毒物品

13

碘化汞

61030

1638

第三类剧毒化学品

14

氯化汞

61030

1624

第一类剧毒化学品

 

15

三氧化(二)砷

61007

1561

第一类剧毒化学品

高毒物品

16

氰化钾

61001

1680

第一类剧毒化学品

第三类监控化学品

高毒物品

17

硫酸汞

61509

1645

 

18

苯酚

61067

1671/2312

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19

四氯化碳

61554

1846

 

20

三氯甲烷

61553

1888

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

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21

盐酸

81013

1789

8.1类酸性腐蚀品

 

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22

磷酸

81501

1805

 

23

硝酸

81002

2031

 

24

硫酸

81007

1830

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25

溴水

81021

/

 

26

高氯酸

[含酸≤50%]

81022

1802

 

27

乙酸

[含量>80%]

81601

2789

 

28

氨水[10%<含量≤35%]

82503

2672

8.2类碱性腐蚀品

 

 

2)根据《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国家八部局2003年第2号公告)、《关于印发〈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补充和修正表〉的通知》(安监管危化字[2003196号)进行辨识,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中,液氯、氰化钾、碘化汞、氯化汞、三氧化()砷、亚砷酸钠属于剧毒化学品。

根据关于下发剧毒化学品分类品名表的通知》(浙安监管危化〔200862号)进行辨识,氰化钾、三氧化()砷、亚砷酸钠、氯化汞属于第一类剧毒化学品;液氯属于第二类剧毒化学品;碘化汞属于第三类剧毒化学品。

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进行辨识,氯、甲苯、三氯甲烷、甲醇、苯、苯酚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4)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5〕第445号)进行辨识,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中三氯甲烷属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丙酮、甲苯、硫酸、盐酸均属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5)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化学工业部令〔1996〕第11号)和《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令〔1998〕第1号)进行辨识,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中氰化钾为第三类监控化学品。

6)根据《关于印发<高毒物品目录>的通知》(卫生部卫法监发[2003]142号)进行辨识,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中氰化钾、亚砷酸钠、三氧化(二砷)、苯为高毒物品。

7)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1年版)》(公安部公告)进行辨识,本项目过氧化氢、硝酸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8)本项目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过程中存在着导致中毒、火灾、爆炸、灼烫、起重伤害、电气伤害、机械伤害、触电等事故发生的危险、有害因素。其中,中毒、火灾、爆炸为主要危险因素

9)重大危险源辨识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进行辨识,本项目水厂、中心化验室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10)危险化工工艺辨识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安监总管三〔20133号)的辨识,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

2)评价结论

评价过程主要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评价范围内危险化学品储存与使用安全条件进行了具体检查、分析。对于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不足,本次评价根据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等要求,提出了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建议。

本评价认为:杭州临安自来水有限公司在切实采取措施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出的整改意见后,确保现有安全设施正常有效运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并全面落实,使用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

 

 

项目组长

金国艳

报告编制人

金国艳

报告审核人

徐平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群杰

项目组成员

   

   

金国艳

助理工程师

1100000000302448

 陈静   

工程师

1100000000301594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4.12.7

金国艳  陈静

现场勘察

2014.12.7

金国艳

现场勘察

报告提交时间

2014.12.31

其他需公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