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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中环正源水务有限公司温州市240t/d污泥集中干化焚烧处理工程项目 发布日期:2015/1/6 9:21:22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城市公用工程业

项目编号

068-2014

项目名称

温州中环正源水务有限公司温州市240t/d污泥集中干化焚烧处理工程项目

         

企业简介:温州中环正源水务有限公司240/天污泥集中干化焚烧处理工程项目位于温州市龙湾区蓝田村工业区内,厂区占地面积20亩,建筑面积3559m2。温州中环正源水务有限公司创建于20068月,主要从事污水处理及污泥干化焚烧等,现有职工85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占78.8%;公司设有安全管理机构,配备有专职安全管理员;污泥干化焚烧项目由公司环境技术分公司负责运行管理。

评价结果:1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第2.1类易燃气体乙炔、第2.2类不燃气体氧[压缩的]、空气[压缩的]、第4.2类自燃物品活性碳和第8.2类碱性腐蚀品氨溶液[10%<含氨35%],其中乙炔为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

2本项目生产作业过程中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包括火灾、容器爆炸、锅炉爆炸、中毒、高处坠落、触电、车辆伤害、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灼烫、淹溺等。其中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

3经现场检查,厂区选址及周边情况符合要求,但厂房部分区域沉降较为严重,应予以关注

4经危险度评价,本项目各生产装置的危险度均为III级(低度危险)

5)通过对安全管理单元和职业危害单元的评价,企业已建立了基本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职业卫生体系,制定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但尚有欠缺,有待进一步完善

6)本项目未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本项目设备检修过程中涉及使用的乙炔为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7)本项目不属于浙安监管危化[2008]200号文规定的行业,也未采用文件所列的危险操作;项目未涉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两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中所列的危险化工工艺,不在强制要求设置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范围内

8)针对企业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在报告中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和整改建议,希望企业能积极落实整改

评价结论:本次评价认为:温州中环正源水务有限公司温州市240/天污泥集中干化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并达到要求后,其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相关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项目组长

斯黎明

报告编制人

斯黎明

报告审核人

应海源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群杰

项目组成员

   

   

斯黎明

高级工程师

1200000000200247

工程师

1100000000301594

 

 

 

   

   

陈柏校

高工

24

夏定松

教授

45

朱善春

高工

18

参加安全评价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4.4.9

斯黎明、陈静

现场勘查

2014.7.16

斯黎明、徐平

现场评审

 

 

 

报告提交时间

2014.12.25

其他需公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