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安全评价 > 2014年第四季度

杭州富田发电有限公司成品油码头及库区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5/1/6 9:22:11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油库码头

项目编号

114-2014

项目名称

杭州富田发电有限公司成品油码头及库区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企业简介:

杭州富田发电有限公司创建于199512月,位于富阳市富阳镇南峰村,法人袁正平,注册资本为600万美元。该发电厂原名为杭州爱依斯凯瑞可燃机发电有限公司,于1997年更名为杭州富田发电有限公司;主要进行热电联产,年产2.25kW燃汽-蒸汽供厂区联合循环发电用,配套建有油品罐区和码头各1座。

公司配套建设的油品码头为原杭州燃机发电厂于1997年申请筹建,主要进行船用柴油和发电厂自用重油的装卸储运,另外还使用和储存少量的机械用润滑油,其中重油及输送管道依靠该发电厂自产蒸汽伴热。300吨级油品码头配套的油品库区,设有25000m33300m31500m3280m3的储罐,库区总容量为11560m³,为三级丙类油品码头。杭州富田发电有限公司20032月取得杭州市港航管理局核发的港区使用许可证,登记编号为:杭港航富字3-S122号,港区水域位置为富春江南峰村,实际使用岸线长度42.5m

辨识结果:

1)企业本项目涉及的柴油、重油、润滑油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属丙类第3.3类高闪点易燃液体;其中柴油列入了《危险货物品名表》,危险货物编号为1202

2)该项目涉及的危险货物具有易燃易爆、毒性、环境危害、易流淌扩散、易蒸发等危害特性。

3)本项目在储运、装卸过程中的主要危险是泄漏事故危险、火灾爆炸事故危险和船舶靠离泊作业危险。在装卸储存过程中还存在伤亡事故危险(车辆伤害、触电、淹溺、火灾、中毒窒息等)以及有毒作业和高温作业危害等。该公司码头和库区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评价结论:

杭州富田发电有限公司成品油码头及库区在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自身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的基础上,通过加强安全管理,只有切实落实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整改措施及其他安全对策措施,对现有码头结构及前沿水位检测合格,对各储罐及管线、安全附件检测合格并增设相应的安全设施,取得相关政府部门行政许可和合法手续后(包括环保、消防、海事、规划等部门),其成品油码头及库区才能正常运营,其安全储运条件和作业过程才能满足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项目组长

晏金平

报告编制人

晏金平

报告审核人

杜泽俊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群杰

项目组成员

 

 

晏金平

工程师

1100000000302368

孙娜

工程师

1100000000201210

 

 

卢建明

高工

36

苏文江

高工

30

参加安全评价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4.8.10

晏金平

现场勘查

2014.8.10-2014.10.10

晏金平

调研

报告提交时间

2014.10.22

其他需公开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