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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桥油漆有限公司35000t/a环保型涂料树脂研发生产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5/1/6 9:23:02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项目编号

152-2014

项目名称

浙江大桥油漆有限公司35000t/a环保型涂料树脂研发生产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企业简介:杭州油漆有限公司是一家有着50多年历史的涂料行业重点生产企业,具有50多年专业制漆经验,从80年代起已成为全国化工行业百强单位,省、市经营规模、经济效益百强和行业排头兵,一直是全国涂料行业重点生产企业。目前企业拥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称号,是中国涂料工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浙江省涂料工业协会会长单位。由于杭州油漆有限公司现有场地处于杭州市中心,四周被民居包围,达不到卫生防护间距的要求,存在安全、环境方面的隐患,杭州市政府多次提出易地迁建改造的总体规划,故企业借此筹建浙江大桥油漆有限公司,实施35000t/a环保型涂料树脂研发生产项目,通过引进先进设备,合理调整生产工艺流程,促进产品结构调整,提高产品档次和技术含量,使企业进入全国涂料行业技术先进企业之列

评价结果:1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不燃气体:氮[压缩的];易燃液体:溶剂油、甲苯、乙酸仲丁酯、乙酸丁酯、甲基丙烯酸甲酯、环氧树脂、醇酸树脂、氨基树脂、环氧固化剂、丙烯酸聚氨酯类漆、二甲苯、苯乙烯、丁醇、乙二醇乙醚乙酸酯、丙烯酸正丁酯、银粉浆、环氧类漆、醇酸类漆;遇湿易燃物品:锌粉;有机氧化物:过氧化(二)苯甲酰;酸性腐蚀品:邻苯二甲酸酐。其中甲苯和苯乙烯属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甲苯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锌粉为易制爆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

2通过辨识,本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包括火灾、爆炸、中毒、窒息、高温灼烫、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高处坠落、起重伤害和车辆伤害等。其中,主要危险因素为火灾爆炸和中毒窒息

3)本项目未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项目生产所需原料中甲苯和苯乙烯属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4经评价,本项目总平面布置由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厂区总平面布置基本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州市德清县德清工业园区。该园区属于规划的化工聚集区,项目与周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及居民生活的相互影响及自然条件对项目的影响可以接受

6)通过火灾、爆炸危险指数评价法对二甲苯储存的评价,可以看出二甲苯储存时潜伏着中等危险,经补偿后可降为较低

7)本项目设有储罐用于储存甲苯。模拟中间罐区的甲苯泄漏进而发生池火,并计算其各种参数,其中燃烧速度为0.0384kg/m2.s,火焰高度为14.5m,热辐射通量为17202kW,热辐射1分钟造成人员100%死亡的半径为6.0m

8)经辨识,本项目不在须强制设置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范围。项目设计有自动化控制系统

9)针对各种危险、有害因素,本报告提出了系统的安全对策措施,为降低项目风险,希望企业在后续设计时予以考虑

评价结论:本次安全设立评价认为,在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各方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充分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安全设立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在已选厂址上、按选定的工艺方案进行工程建设是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

项目组长

斯黎明

报告编制人

斯黎明

报告审核人

徐平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群杰

项目组成员

   

   

斯黎明

高级工程师

1200000000200247

工程师

1100000000301594

 

 

 

   

   

陈铁成

高工

45

王幼明

高工

25

 

 

 

参加安全评价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4.7.17

斯黎明、陈静

现场勘查

2014.9.10

斯黎明、徐平

现场交流

 

 

 

报告提交时间

2014.11.25

其他需公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