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安全评价 > 2014年第四季度

桐乡市中维化纤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发布日期:2015/1/6 9:23:50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项目编号

169-2014

项目名称

桐乡市中维化纤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企业简介:桐乡市中维化纤有限公司是一家聚酯生产企业,现有8条连续聚酯生产线,设计产能达200万吨/年。企业原有废水处理方式为将8条聚酯生产线产生的酯化废水全部通过汽提的方式将有机物提取后送至热媒炉焚烧。现利用上海聚友化工有限公司提供的酯化废水中有机物回收技术和装备,将8套聚酯装置酯化废水汽提尾气中含有的的有机物回收,乙醛的全年回收量为2800t,乙醛罐区乙醛最大储存量为123吨,已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评价结果:通过对桐乡市中维化纤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估,可得出如下结果:

1)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辨识,桐乡市中维化纤有限公司乙醛罐区已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危险物质为易燃液体乙醛。

2)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1]40号)进行计算,本项目属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本项目重大危险源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为火灾、爆炸及中毒、窒息。

4)从评估结果可以得出:

本项目重大危险源与周边的间距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符合相关规定。安全生产人员从业条件符合《关于提高我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人员安全生产从业条件的指导意见》(浙安监管危化【201045号)的要求。

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内容符合规定,且已备案。应急救援器材配备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与重大危险源相关的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

公司针对重大危险源关键设备设置了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相关场所按规范要求设置了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设施。

重大危险源的防雷防静电装置及防爆电气定期检测,但企业未提供压力容器、安全阀和压力表等的检验报告和校验报告。

5)根据事故后果模拟结果结合公司厂址企业分布及居民等敏感场所分布情况进行分析可知:

本项目设有储罐储存乙醛。我们假设在乙醛装车过程中储罐与槽罐车之间的连接管被拉裂造成乙醛泄漏,因乙醛的沸点为20.8℃,在环境温度35℃下迅速蒸发形成蒸气云,遇点火发生蒸气云爆炸(假设泄漏点折算为直径20mm的管口,处理时间约为3min),经模拟计算,3分钟内泄漏的乙醛量为786.5kg,其TNT当量为332.2kg,爆炸的死亡半径为9.0米,基本控制在厂区范围内;财产损失半径为18.2米,有可能超出厂界范围。

采用道化学火灾、爆炸评价法对乙醛储罐进行评价,结果表明,乙醛储罐的危险等级为“非常大”,经补偿后,危险等级由“非常大”降至“中等“,危险程度可以接受。

6)个人风险值及社会风险值

根据事故发生可能性分析结果可知,储罐出现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概率10-310-4/年,属于极少发生的事故(但随着储槽、储罐、反应釜的数量增多事故的可能性会增大),其个人风险值在容许范围。

公司500m周边范围内无学校、医院、幼儿园、居住区、商场、宾馆等重要目标和敏感场所,其社会风险值在容许范围。

7)通过对重大危险源区域的现场检查和资料查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桐乡市中维化纤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评估,结论是桐乡市中维化纤有限公司对重大危险源区域采取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监控措施基本有效,其风险程度是可以接受的。

 

项目组长

斯黎明

报告编制人

斯黎明

报告审核人

徐平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群杰

项目组成员

   

   

斯黎明

高级工程师

1200000000200247

工程师

1100000000301594

 

 

 

   

   

高子鑫

高工

45

陈铁成

高工

45

 

 

 

参加安全评价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4.6.9

斯黎明、陈静

现场勘查

2014.9.10

斯黎明、徐平

现场评审

 

 

 

报告提交时间

2014.10.20

其他需公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