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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菱湖新望化学有限公司年新增8000吨药用纤维素衍生物系列产品的技术提升及移地技术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 发布日期:2015/1/6 9:29:47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医药制造业

项目编号

杭安科【评】字第249-2014

项目名称

湖州市菱湖新望化学有限公司年新增8000吨药用纤维素衍生物系列产品的技术提升及移地技术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

         

湖州市菱湖新望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望化学)成立于20004月,位于湖州市菱湖镇西庄加工区,注册资本180万元,现有厂区面积20000多平方米(租赁集体土地),厂房建筑面积11000多平方米,员工人数150多人。主要从事医药辅料、食品添加剂和环保橡塑助剂的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主要有微晶纤维素系列、硬脂酸盐系列等。微晶纤维素产品已获得药用辅料生产许可证,硬脂酸镁、微晶纤维素等食品添加剂产品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2013年主营业务销售达到收入1.06亿元,其中自营出口额达1000多万元,公司拥有授权自主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自主专利技术覆盖公司现有产品75%以上。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菱湖镇城镇总体规划和园区布局,为了加速产业更新整合,使企业做强做大,促使主要新兴产业进驻新增工业功能区内。湖州市菱湖新望化学有限公司面对良好的市场需求,现有厂区发展空间不足,故决定投资“年新增8000吨药用纤维素衍生物系列产品的技术提升及移地技术改造项目”。公司于2014320日取得了《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号:330000140113040043A,本地文号:湖市经信投资[2014]1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局令[2010]36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目应进行安全预评价。为此,新望化学委托我公司对该建设项目开展安全预评价工作。

我公司评价项目组通过资料准备,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并依据有关要求,经过现场勘察、反复沟通交流,编制了该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主要结论为:

一、项目情况及辨识结果:

1)该项目于2014320日取得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技术改造),备案号:330000140113040043A,建设项目名称为:年新增8000吨药用纤维素衍生物系列产品的技术提升及移地技术改造项目,拟建厂址:湖州市临湖镇工业功能区。

2)该项目选址于菱湖镇工业园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菱湖镇城镇总体规划。

从项目选址周边情况来看,项目所处地目前为空地,厂区东面、北面目前为空地;西面隔路为水泥厂;南面隔路为机械厂。周围无敏感点,安全条件良好。

3)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国家安监局公告[2003]1号)进行辨识,本项目原辅材料乙酰丙酮为3.3类易燃液体(危规号/UN号分别为33587/2310),过氧化氢[20%≤含量≤60%]5.1类氧化剂(危规号/UN号分别为51001/2014),盐酸为8.1类酸性腐蚀品(危规号/UN号分别为81013/1789),氢氧化钠为8.2类碱性腐蚀品(危规号/UN号分别为82001/1823),氢氧化钾为8.2类碱性腐蚀品(危规号/UN号分别为82002/1813)。

4)本项目涉及的盐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涉及的过氧化氢[含量≥27.5%]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高毒物品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5)经过辨识可知,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存在着导致火灾、灼烫、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等事故发生的危险、有害因素。其中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灼烫。同时还存在着职业中毒、尘肺、噪声、高温等职业卫生有害因素。

6)本项目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内容,也不涉及强制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设施。

7)本项目产品、副产品等不属于危险化学品,虽然使用到危险化学品,但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属于需办理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的行业范围。

二、评价结果

1)该项目于2014320日取得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技术改造),备案号:330000140113040043A,建设项目名称为:年新增8000吨药用纤维素衍生物系列产品的技术提升及移地技术改造项目,拟建厂址:湖州市临湖镇工业功能区。本项目选址符合当地发展规划。

2)从项目选址周边情况来看,项目所处地块目前为空地,厂区东面、北面目前为空地;西面隔路为水泥厂;南面隔路为机械厂。周边无学校及重要公共建筑等人口密集场所和公共设施,与周边环境的防火间距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要求。本项目厂房、仓库的耐火等级及建筑面积,厂内建筑的防火间距符合安全要求;因此,该项目选址及总平面布置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3)项目由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的杭州杭氧化医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设计,本项目整个工艺技术及设备布置条件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本项目采用的设备设施与生产工艺相匹配。

4)本项目在建设时采取了具体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自然条件对本项目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

5)根据对辅配工程匹配性进行分析,本项目供电、供水、供热、消防和环境保护的辅助工程设计均能满足项目日常运营要求。

6)在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后,本项目职业卫生有害因素可以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三、总体结论

本次评价分析认为:湖州市菱湖新望化学有限公司年新增8000吨药用纤维素衍生物系列产品的技术提升及移地技术改造项目选址、周边环境及基础条件基本满足安全要求,建设过程中在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充分落实本安全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安全条件是可以满足要求的。

项目组长

袁永强

报告编制人: 袁永强

报告审核人: 晏金平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群杰

项目组成员

   

   

袁永强

高级工程师

G3300210140

何慧铃

注册安全工程师

33110104814

 

 

 

技术专家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4.10.15

袁永强、何慧铃

现场调研、搜集资料

 

 

 

 

 

 

报告提交

时间

201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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