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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神华储运有限公司(德清油库)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发布日期:2015/1/6 9:45:33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

项目编号

339-2014

项目名称

浙江神华储运有限公司(德清油库)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浙江神华储运有限公司是从事成品油仓储服务的专业性公司,其所属的德清油库位于湖州市德清县新市镇士林村西南王88号,库区占地面积39310m2,总库容16900m3,其中,汽油4000m3,柴油(0#、非标)12900m3,属三级石油库。

油库设施主要包括:2座油罐组、1座汽车发油台(3座发油台共处一个屋顶下)、1座油泵房、1座配电房、1座消防泵房和1座办公楼等。其中,2座油罐组分别为柴油罐组(布置32000m3立式钢制固定顶储罐,均储存柴油)和轻质油罐组(布置9只立式钢制内浮顶储罐,其中12000m321000m3罐储存汽油,32000m33300m3罐储存柴油);汽车发油台共3座,每座配2个鹤位、2台汽车发油泵(管道泵),其中汽油发油台1座、2个鹤位,采用罐车底装鹤管装车;柴油发油台2座、4个鹤位,采用罐车顶装鹤管装车。

工艺流程为成品油经新塘河由油船运至码头(2300t级泊位),经油泵房卸油泵或油船配备的卸油泵卸至储罐储存,外运时,经发油泵送至汽车发油台,再经鹤管灌入汽车罐车外运,或者由发油泵直接输入空油船外运。

经辨识,汽油属危险化学品和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油库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α∑βq/Q=13),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物质为汽油,重大危险源组成部分包括轻质油罐组、码头、油泵房、汽车发油台等。主要危险因素为火灾、爆炸,其他危险、有害因素包括中毒、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淹溺、车辆伤害、毒害、噪声、高温等。

经过检查评价,认为德清油库安全经营条件如下:

浙江神华储运有限公司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已取得《成品油仓库经营批准证书》,已达到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

油库总平布置及建筑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

采取的防火防爆等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管理措施符合相关规定、规范。

设备设施状态良好。

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设置符合有关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安全整治及浙安监管危化〔2008200号等文件的规定(3300m3柴油储罐闲置)。

针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及重大危险源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符合有关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

相关人员安全生产从业条件符合规定。

法定的各项验收、检测、备案(登记)齐全。

应急管理符合规定,应急器材配置充分。

综上,浙江神华储运有限公司德清油库安全经营条件符合要求。

项目组长

张晓民

报告编制人

张晓民蔡丽辉

报告审核人

楼荣华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群杰

项目组成员

   

   

张晓民

工程师

0800000000101470

蔡丽辉

工程师

0800000000303106

蔡旭东

工程师

0800000000303156

   

   

华永康

教授级高工

 

王幼明

高工

 

 

 

 

参加安全评价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3.9.25/2014.11.4/2014.12.19/2014.1.44

张晓民

1、堪察现场;2、交流有关问题;3、整改复查

报告提交时间

2014-12-29

其他需公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