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第二工业固废处置中心项目(一期)安全预评价 发布日期:2015/1/6 9:46:18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N7724危险废物治理 |
项目编号 |
340-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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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杭州市第二工业固废处置中心项目(一期)安全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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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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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第二工业固废处置中心项目(一期)建设单位为杭州杭新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建德市梅城镇姜山村秋家坞,总投资23801.22万元,用地面积107.4亩;建设内容包括:①一套处置规模为30t/d(年处置规模9000t/a)的工业危险废物焚烧装置;②一套处置规模为4t/h(年处置规模8000t/a)的稳定化/固化装置;③一座库容为12.5万m3的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填埋能力为10800t/a,年运行时数2000h,服务年限13年);④危险废物收集运输系统、预处理及暂存系统;⑤相关公用及辅助设施。该项目建成后,主要负责收集处置建德市、富阳市、桐庐县、淳安县等二县二市产生的工业危险废物。 该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物质主要包括需要处置的危险废物和辅助材料。其中:危险废物包括废包装、废活性炭等HW49,油墨废渣HW12,精馏残渣HW04、HW11、HW37、HW45,废树脂HW13,废乳化液HW09,废有机溶剂HW42、HW06,含醚废物HW40,含酚废物HW39,感光性废物HW16、炉渣及飞灰HW18、含锌废物HW23、含铜废物HW22、表面处理废物HW17、冶炼废渣HW48、废水处理污泥HW49、含尘石棉废物HW36、废酸HW34、废碱HW35、废砂HW49等。辅助材料中,共有活性炭、次氯酸钠溶液、硫酸、盐酸、氢氧化钠、氯酸钠、乙炔、氧气、氢气、氮气等10种危险化学品,其中,盐酸、硫酸属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氯酸钠(二氧化氯发生)属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潜在的危险因素包括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高处坠落、车辆伤害、淹溺、坍塌等;有害因素主要包括毒害、粉尘、噪声、高温等。其中,主要危险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另外,环境污染事故也是主要的危害因素。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经过安全评价,认为: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当地规划;周边安全距离符合有关规定及标准,与周围设施之间的相互影响可控;不存在否决性自然条件;厂址选择符合有关规范要求;生产工艺技术及设备设施成熟可靠;依托条件安全可靠,所以,本项目安全条件符合要求,在已选厂址上进行建设是可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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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张晓民 |
报告编制人 |
张晓民蔡丽辉 |
报告审核人 |
楼荣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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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楼荣华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张群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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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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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民 |
工程师 |
08000000001014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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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丽辉 |
工程师 |
0800000000303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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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旭东 |
工程师 |
0800000000303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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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专 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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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路 |
教授级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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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永康 |
教授级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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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 工 作 人 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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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共2次 |
张晓民、张新荣 |
1、堪察现场;2、交流有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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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时间 |
2014-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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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公开的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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