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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莱蒽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400吨溶剂回收技改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5/2/13 1:22:12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化工

项目编号

杭安科【评】字第083-1-2014

项目名称

杭州福莱蒽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400吨溶剂回收技改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杭州福莱蒽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蒽特”)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百春,公司成立于200410月,注册资金1600万元。公司厂址位于杭州萧山临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五路1919号,公司东面与百合科莱恩隔路相对,西面和南面与科利化工相邻,北面为内河。

福莱蒽特主要从事染料、染料中间体、染料助剂和电子化学品中间体等生产销售。主要产品为3-苯基-7-(4-四氢呋喃氢)-苯基-(苯并二呋喃-2,6-二酮)、分散染料等。公司现有职工230余人,其中中高级技术人员30余人,中高级管理人员20余人,车间一线操作人员130余人。公司生产采用三班三运转的模式,工人每月轮流休息4天。

福来蒽特于201312月取得了国家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

福莱蒽特具有年产100吨的3-苯基-7-(4-四氢呋喃氢)-苯基-(苯并二呋喃-2,6-二酮)(简称苯并二呋喃酮)生产规模,在生产过程中会排出2500多吨的废液,原来这些废液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考虑到回收的费用和来回运输的安全等诸多问题,现拟自行回收废液中的溶剂并在产品生产中直接套用,以降低各步操作成本和减少各步不安全因素。溶剂回收的规模为每年1400吨,分别为甲醇600t/a、冰醋酸400t/aN,N-二甲基甲酰胺400t/a

福莱蒽特已于2014716日取得杭州市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核发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技术改造),备案号:33000013120039016A

我公司成立了项目组,按照公司过程控制文件和作业指导书,实施完成了该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结论为:

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论:

1)本项目涉及的甲醇、DMF、醋酸属于危险化学品;甲醇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高毒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监控化学品。

2)本项目存在着火灾、爆炸、中毒窒息、低温灼伤、机械伤害、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高温、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火灾、爆炸为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3)本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甲醇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二、评价结果

1)运用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结果如下:

1)建设项目选址于浙江萧山临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五路1919号杭州福莱蒽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原厂区内,本项目属于老厂区原有产品生产装置的配套设施,其选址符合杭州市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和当地政府规划的要求。

浙江萧山临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作为《杭州市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杭发改规划[2012]128号)中规划的萧山区“一区两点”中的“一区”,已经实施了区域安全风险评价,并备案。

本项目溶剂回收不属于淘汰落后工艺,有利于节能、降耗、安全生产和环保。

本项目溶剂回收与之配套的主体项目“一书两证”等手续齐全。

2)本项目总平面布置图经杭州杭氧化医工程有限公司(化工甲级资质)设计,总平面布置布局合理,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

本项目建构筑物及与周边建筑物的防火间距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有关要求。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当地安监部门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人员从业条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2)通过预先危险性分析得知,本项目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危险性是级,即灾难性的,会造成人员重大伤亡及系统严重破坏,应进行重点防范;发生中毒窒息、触电等事故的危险等级属级(临界的),即处于事故的边缘状态,应予以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企业应加强职工培训教育和安全管理。

3)采用危险度评价法对主要溶剂回收和储存装置进行危险程度分析,本项目所涉及的主要设备危险度评价分值均≤10分,属低度危险(级),风险程度在可接受范围内。

4)根据《浙江省安监局关于推行化工生产过程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指导意见》浙安监管危化[2008]200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和高危行业,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不涉及危险度较高的设备设施,本项目未列入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范畴。

但本项目溶剂甲醇属于首批公布的重点监管危化品,企业应按照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的要求,蒸馏釜、中间储罐等设备应设置液位计、温度计,并应装有带液位、温度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

5)通过对130m3甲醇中间储罐完全泄漏后遇火源发生池火灾事故模拟表明,泄漏后燃烧形成的液池形成池火的情况下,主要存在热辐射对人员和设备的伤害,伤害的范围基本局限于距池火中心半径12.6的圆形面积内;在该区域范围内,储存场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将起到主要的灭火保护作用。该类事故后果在消防设施有效的前提下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

6)经项目工艺、装置及配套储运、公用工程设施的匹配性和可靠性分析得出,建设项目拟采用的工艺技术成熟可靠、稳定;工艺设备及配套的储运、公用工程设施的匹配性和可靠性基本能满足要求。

7)经过安全检查表评价,福莱蒽特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从业人员条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8)采用事故案例分析法,有针对性地进行了事故原因分析,并提出了应采取的防范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

9)根据对本项目溶剂回收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以及定性、定量安全评价结果,本报告系统的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供参考。

三、总体结论

本项目设立安全评价认为,杭州福莱蒽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400吨溶剂回收技改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化工园区规划,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符合要求,其生产工艺技术、设备方案等成熟、可靠,若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各方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在充分落实本次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在已选厂址上进行工程建设是符合安全要求的。

项目组长

袁永强

报告编制人: 袁永强

报告审核人: 晏金平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群杰

项目组成员

   

   

袁永强

高级工程师

G3300210140

何慧铃

注册安全工程师

33110104814

 

 

 

技术专家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4.7.17

袁永强、何慧铃

现场调研、搜集资料

 

 

 

 

 

 

报告提交

时间

2014825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