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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德清杭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100万吨金属再生项目 发布日期:2015/2/13 1:38:25

                  安 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废弃资源回收加工业

项目编号

015-2014

项目名称

浙江德清杭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100万吨金属再生项目

         

项目概况:浙江德清杭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由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注资成立,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是在2002年经国家经贸委批准、省经贸委颁证,由杭州钢铁集团控股,与其它四家企业共同出资5000万元组建的报废汽车与废旧金属回收加工、资源综合利用以及冶金炉料贸易的综合性公司。新世纪公司具有合法资质,从事该行业多年,积累了丰富经验,有一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队伍,有广泛的市场关系网络,有健全可行的管理制度与管理能力,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项目优势明显。特别是通过2010年在德清利用22亩仓库试运营,形成年回收废旧金属6万吨、实现销售收入1.8亿元的初级规模,为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项目积累了市场化运营和管理经验,具备了进一步加快发展的基本条件。在上述原因下,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的号召,组建德清公司进行“德清杭钢100万吨金属再生项目”的建设。

组建后的德清公司将秉承新世纪公司的经营宗旨和营销理念,建立健全完整的现代企业营销体系和市场化运行机制,建设完善与当地环境融洽的、有机特色的企业文化与经营品牌,强化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营销体制,尽早实现建设目标并高效有序运行。

评价结果:1)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要求,对项目厂址及总平面布置进行了检查,结果显示:项目选址合理,与周边企业、居民点的安全距离基本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本项目总平面布置、功能分区、建(构)筑物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及安全间距基本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等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总平面布置基本合理。

2)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对本项目发生各种事故的危险等级进行分析,并提出事故防范措施。本项目主要事故是火灾、爆炸和机械伤害等,危险等级是III级。其他事故是工业企业常见的安全事故,事故后果有时也比较严重,应注意防范。

3)采用危险度评价法评价,本项目主要生产工艺单元的危险度等级均为III级,属低度危险。

4)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化工生产过程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指导意见》(浙安监管危化〔2008200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无强制设置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系统的要求。

5)针对本项目生产运营的危险特点,选取一些典型事故案例进行了分析。这些事故发生的原因、应采取的防范措施等应作为本项目安全生产值得借鉴的经验教训。

评价结论:安全预评价认为,如果建设、设计、施工各方在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充分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安全设立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在已选厂址上、按选定的工艺方案进行工程建设是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

项目组长

斯黎明

报告编制人

斯黎明

报告审核人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群杰

项目组成员

   

   

斯黎明

高级工程师

1200000000200247

高级工程师

1100000000201988

 

 

 

   

   

陈铁成

高工

40

韩军

高工

45

 

 

 

参加安全评价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3.11.22

斯黎明

现场勘查

2014.3.18

斯黎明

现场

 

 

 

报告提交时间

2014.4.11

其他需公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