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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南车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轨道交通电气设备制造和检修基地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5/2/13 2:04:08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电气

项目编号

289-2014

项目名称

杭州南车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轨道交通电气设备制造和检修基地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杭州南车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轨道交通电气设备制造和检修基地项目建成后形成的产品产量情况如下表:

1-1             产品情况一览表

序号

     

单位

年产量

1

城轨车辆牵引系统

288

2

信号系统

Km

24

通过对项目安全评价,得出如下结论:

1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1)危险、有害因素

本项目建成后生产运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包括触电、机械伤害、火灾、爆炸、辐射、灼烫、中毒、车辆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起重伤害。其中主要危险因素为触电、机械伤害。

2“两重点一重大”辨识

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辨识,本项目未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辨识,本项目未使用首批和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进行辨识:建设项目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2 定性、定量评价结果

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安全检查表法、危险度评价法等对本项目安全条件进行分析、评价,结果显示:

1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要求,对项目厂址及总平面布置进行了检查,结果显示:项目选址合理,与周边企业、居民点的安全距离基本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本项目总平面布置、功能分区、建(构)筑物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及安全间距基本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等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总平面布置基本合理。

2)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对本项目发生各种事故的危险等级进行分析,并提出事故防范措施。本项目主要事故是触电、火灾、爆炸和机械伤害等,危险等级是II级。事故是工业企业常见的安全事故,事故后果有时也比较严重,应注意防范。

3)采用危险度评价法评价,本项目主要生产工艺单元的危险度等级均为III级,属低度危险。

4)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化工生产过程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指导意见》(浙安监管危化〔2008200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无强制设置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要求。

5)针对本项目生产运营的危险特点,选取一些典型事故案例进行了分析。这些事故发生的原因、应采取的防范措施等应作为本项目安全生产值得借鉴的经验教训。

3 安全预评价结论

本次安全预评价认为,在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各方在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充分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安全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在已选厂址上、按选定的工艺方案进行工程建设是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

本项目使用的压缩空气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和农业部公告[2013]9号)中所列的危险化学品,不需领取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

 

项目组长

金国艳

报告编制人

金国艳

报告审核人

徐平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群杰

项目组成员

   

   

金国艳

助理工程师

1100000000302448

 陈静   

工程师

1100000000301594

   

   

孙桂荣

高级工程师

44

郑显良

高级工程师

24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4.10.7

金国艳  陈静

现场勘察

2013.10.7

金国艳

现场勘察

报告提交时间

2014.10.28

其他需公开的